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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造林绿化情况通报(2011年1月6日)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发布时间:2011-01-0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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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11月24日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困难,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省委孙春兰书记、省政府黄小晶省长近期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对一个半月来的造林绿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 1月5日,全省 已落实造林地面积 658.1万亩,占总任务650万亩的101.2%; 已落实业主面积 621.5万亩,占总任务数的95.6%; 完成林地清理434.1万亩,占总任务数的 66.8%; 整地挖穴261.0万亩,占总任务数的 40.2%;已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3.7万亩,占总任务数的3.6%(详见附表)。
全省 已备有苗木 10.28亿株,其中:原有各类苗木7.86亿株(造林苗木5.66亿株、绿化苗木2.2亿株),签约外购苗木1.47亿株,新育苗木0.94亿株,山下造林苗木有富余,山上造林苗木缺口 0.22亿株。
       二、主要做法
       (一)坚决贯彻,高位推动。各地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和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精神的决心大、行动快,全省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都及时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出台了贯彻文件,签订了责任状,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配套资金,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作为,协同推进。省军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全力以赴推进造林绿化。 驻闽部队在平潭实验区开展了“退伍老兵为绿化美化第二故乡再建新功”植树活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积极推动福州市开展城市道路沿线绿化景观改造工作的通知》,召开省直单位“四绿”建设观摩暨今冬明春绿化工作会议,要求省直各单位主动带头拆墙透绿。 省财政厅预拨资金 1.2亿元,占省级补助资金的2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冬明春绿色城市、绿色乡镇和城市建设战役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省农办部署了“绿色村庄”考评验收工作。 交通运输厅与省林业厅联合下发《推动公路“绿色交通”通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万里公路绿色长廊、千处园林景观工程、千个绿色生态单位”工程。 铁路建设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省教育厅省外经贸厅、水利厅等单位也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的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与南昌铁路局、省发改委、重点办联合召开全省铁路绿化暨建设协调会。
       (三)加大投入,迅速行动。 泉州市按省、市、县 1: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市级财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补助专项资金3940万元已列入财政预算,首批补助资金1100万元已下拨。全市已完成整地挖穴任务49.1%。莆田市荒山造林和疏林地补植按省、市、县1: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非规划林地造林市、县(区)各配套500元/亩,已完成整地挖穴任务42.6%。宁德市市级财政已安排造林绿化专项资金1800万元,福鼎市、福安市已分别明确安排财政配套资金2850万元、2234万元用于造林补助。特别是福鼎市采取不炼山方式完成林地清理任务100%,整地挖穴任务85%,完成造林3.5万亩,占任务的21.5%,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厦门市确定今冬明春造林市级财政补助标准:非规划林地新造林1500元/亩,现有非规划林地造林补植600元/亩,山上造林400元/亩,抚育三年经费300元/亩。福州市对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每亩分别配套补助40元,对造林任务重的永泰、闽清、罗源三县的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和非规划林地造林,每亩再分别配套补助40元和150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达5341万元。闽侯县自加压力,任务由16.22万亩增加到17.54万亩,已安排配套资金2520万元。南平、三明、龙岩分别安排市级配套补助资金2000万元、1298万元、1760万元。南平市已完成林地清理任务80.0%,整地挖穴任务54.7%。三明市完成林地清理任务75.5%,整地挖穴任务47.7%。漳州市安排1500万元用于苗木基地建设、苗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和造林验收奖励。龙海市计划安排3800万元投入造林绿化。芗城区已超额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任务。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了退耕租地补助资金十年一付或一年一付,造林前丈量土地时就发放给农户《非规划林地林权证》等优惠政策,已落实造林地面积3万亩,占任务数的157.9%。
       (四)强化服务,当好参谋。全省林业系统铆足干劲,抢抓时机,主动服务,有效作为。省林业厅立足早安排、早准备、早落实,先后召开了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今冬明春造林绿化苗木供需调剂会、造林绿化指导组工作会议和全省造林绿化调度会。选派 78名优秀干部组成39个为期一年的造林绿化指导组,第一时间进驻9个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和重点县(市、区)开展造林指导。建立了厅领导和各处室(局、站)分片挂钩责任制,深入基层,加强对各市、县(区)造林的指导和服务。翻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10万份、公告5万份,编印《文件解读》小册子2万份,分发给基层和张贴到村(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发布了今冬明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市场价格信息,防止炒作苗木价格。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按照“五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的要求,加强造林绿化调度工作。许多县(市、区)林业局制作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分布图”、“挂点人员联络图”、“造林绿化进度对比图”等,挂在墙上既直观形象、又有利于协调调度。
       (五)多措并举,确保落实。 一是宣传发动,落实林地。各地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手机彩铃、短信群发,印发造林告知书、致农民公开信,以及印制贺年卡、张贴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福安市开展“百名局长挂百村”和“百家名企帮百村”造林绿化主题活动。泉州市和宁德市党政军主要领导,分别带头参加“万人整地挖穴造林统一行动”和义务植树活动。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森林通道建设,在沿线两侧隔离栅外 50­—100米及一重山,按每亩每年地租500元进行租地造林,面积2900亩。 是创新机制,落实业主。莆田市涵江区、城厢区和荔城区政府针对山区村财匮乏、大多数林农外出打工、造林业主难以联系等实际困难,出台了惠民政策,即对山上造林属于村集体或林农个人的部分统一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实行工程造林,所有造林经费由区政府支付,林权无偿归村集体或林农个人所有,并给予登记发证。 三是立足自育,落实种苗。各地坚持“自育为主、外调为辅”的原则,在抓好现有苗木培育的基础上,加大容器育苗力度,泉州市林业局安排了 4个育苗点,新育容器苗420万株作为造林苗木的后备保障。古田、霞浦、福安、云霄、平和、诏安、安溪、南安等苗木缺口较大的县(市)加快自育苗木进度,目前新培育的苗木均在400万株以上。省林业厅在南平举办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骨干培训班,为各设区市培训技术骨干,帮助联系购买轻基质容器育苗设备,市、县(区)也相应举办了培训班,加强对育苗户的技术指导。
       三、存在问题
       (一)造林地落实工作不平衡。全省还有 10个县(市、区)的造林地未全面落实,其中3个县(市、区)造林地落实率低于85%;全省仍有28.5万亩的林地还未落实业主;有的县(市、区)至今未编制完成或未正式审批造林绿化作业设计。一些县由于历史遗留的山林权属纠纷,影响林地落实。
       (二)林地准备和造林进度偏慢。目前,完成林地清理任务低于 50%的有18个县(市、区),整地挖穴任务低于 30%的29个县(市、区)。
       (三)苗木供应仍很艰巨一是苗木供应仍有缺口。30个县(市、区)缺口苗木2184万株尚未落实,其中,缺口100万株以上的有7个县。二是外购苗木风险仍然存在。全省有44个县(市、区)外购苗木数多达 14715万株,占总需苗量的15.7%。其中:外购苗木超过1000万株的有2个县,外购苗木超过500万株的有8个县(市)。有一些县(市)的外购苗木还不够落实。
       四、下一步措施
       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已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战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抢抓春季造林的良好时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工作部署,迅速掀起今冬明春造林绿化高潮。
       (一)落实责任。按照省委提出的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作进度,一季度要完成造林绿化 450万亩以上。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林地准备。不误林时,抢抓时机,加快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对山林权属纠纷地,加大调处力度,暂时调解不了的先搁置争议,落实第三方造林。 二是苗木准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并发布苗木供需信息,加大造林苗木的调剂与服务力度。苗木缺口的县(市、区)要坚持立足自育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自育苗木进度。要充分考虑造林和补植苗木的数量,留足余地。要加强对现有苗木的管理,做好防寒抗冻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签约外购苗木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与供苗单位联系,并制定安全预案,确保苗木及时足量供应。要进一步加强苗木市场监管,严防哄抬苗价。 三是加快造林。目前已是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造林主体,千方百计组织劳力,开展造林技术培训,抓住冬季农闲和春节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密切跟踪气象变化情况,广泛组织当地群众、造林专业队伍和外来农民工劈草清杂、整地挖穴,抢抓时机上山造林,确保第一季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 四是营造氛围2011年是国际森林年,也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各地要围绕“加快植树造林、建设森林福建、努力实现生态省目标”的主题,精心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精心组织造林绿化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进行持续、集中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字、网络有消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造林氛围。
       (二)落实政策。省林业厅要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进行细化解读,并通过印发《政策解读手册》、张贴《造林绿化优惠政策宣传单》等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各地各部门也要制定出台优惠的扶持政策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并及时收集、研究、解答基层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基层和林农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千方百计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重点抓好四类示范片建设:一是城市建成区片林、林带建设和城乡结合部造林绿化;二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 25度以上坡耕地和无林地、疏林地造林绿化和林相改造;三是试点小城镇、重点扶贫村、示范村造林绿化;四是重点江河流域生态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环城森林建设,打造沿江、沿海、环城森林屏障,并保质保量抓好平潭综合实验区大造林。
       (四)典型示范。省、市、县、乡都要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兴建一批造林绿化示范片或示范点,为林农造林做好示范,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对各种典型加以总结和推广,以典型示范带动面上造林。
       (五)加强调度。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地要按照“五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的要求,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及时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的调度和通报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全省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新局面。对造林绿化进展慢、成效差的地方,及时分析原因,重点督导,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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