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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造林绿化进展专报(第一期)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发布时间:2010-12-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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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12月18日)
        一、进展情况
     (一)全省造林地、业主和种苗落实情况
       至 12月17日,全省已落实林地面积623.2万亩,占总任务数的95.9%;已落实业主面积487.1万亩,占总任务数的74.9%;完成林地清理257.4万亩,占总任务数的39.6%;整地挖穴122.1万亩,占总任务数的18.8%。已落实苗木9.77亿株,其中:已有各类苗木 7.86亿株,落实外购苗木1.21亿株,落实容器育苗0.70亿株,山下造林苗木有富余,山上造林苗木缺口0.7亿株。同时,“四绿”工程进展顺利,至目前全省已投入资金 52.74亿元,种植乔灌木7453.21万株(主要是大树大苗)。
       二、主要做法
     (一)迅速贯彻,高位推动。全省 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分之二的县(市、区)都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出台一份政策文件,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个领导机构,落实一定配套资金,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作为,协同推进。省军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全力以赴推进造林绿化。驻闽部队开展了“退伍老兵为绿化美化第二故乡再建新功”植树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动福州市开展城市道路沿线绿化景观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主动带头拆墙透绿;召开省直单位“四绿”建设观摩暨今冬明春绿化工作会议,冯声康秘书长亲自作动员部署。省财政厅预拨资金 1.2亿元,占省级补助资金的23%。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农办制定的《关于加快城乡绿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与省林业厅联合下发《推动公路“绿色交通”通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万里公路绿色长廊、千处园林景观工程、千个绿色生态单位”工程。省国土资源厅将召开全省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省教育厅拟出台《创建“绿色校园”的若干意见》。省外经贸厅、省水利厅、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等单位也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的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加大投入,落实配套。泉州市按省、市、县 1:1:1的比例配套资金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市本级3940万元已落实。漳州市安排1500万资金用于苗木基地建设、苗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和造林验收奖励;龙海市计划安排3800万元以上资金投入造林绿化。三明市决定对今冬明春宜林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和非林地造林,每亩增加补助10元、奖金1元(奖给个人)。宁德市政府安排1800万元用于今冬明春造林配套补助;福安市已先安排1000万元。福州市对荒山造林、疏林地补植和非林地造林每亩分别配套补助120元、60元和300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达8940万元。闽侯县自我施压,任务由16.23万亩增加到17.54万亩,已安排配套资金2970万元。厦门市确定今冬明春造林投资标准:非规划林地新造林2800元/亩,现有非规划林地造林补植500元/亩,山上造林1000元/亩,往年种植的中幼林林地抚育三年经费600元/亩。南平、龙岩、莆田分别初步安排配套补助资金2240万元、1760万元、1840万元。
     (五)强化服务,当好参谋。省林业厅立足早安排、早准备、早落实,先后召开了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今冬明春造林绿化苗木供需调剂会和全省造林绿化调度会。选派 78名优秀干部组成39个为期一年的造林绿化指导组,第一时间进驻9个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和重点县(市、区),开展造林指导。建立了厅领导和各处室局站分片挂钩责任制,深入基层,加强对各市、县(区)造林的指导和服务。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翻印10万份小册子和5万份公告,分发和张贴到村(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发布了今冬明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市场价格信息,防止炒作苗木价格。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按照“五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的要求,加强造林绿化调度工作。
       三、存在问题
       全省还有 11.5%的造林地未落实。个别县由于历史遗留的山林权属纠纷,影响林地落实;林地准备偏慢,全省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进度分别仅占总任务数的 39.6%和18.8%;近期工价大幅提高,苗木、肥料、运输等成本也提高,导致造林绿化成本大幅提升,一些地方资金缺口较大;不少县(市、区)财政补助政策尚未明确。
       四、下一步措施
     (一)落实责任。一是加快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对山林权属纠纷地,加大调处力度,暂时调解不了的先搁置争议,落实第三方造林。二是加强对现有苗木的管理,做好防寒抗冻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督促苗木缺口市、县(区)立足“自育为主,外购为辅”的原则,尽快落实苗木;加强苗木市场监管,严防哄抬苗价;三是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造林主体,组织当地群众、造林专业队伍和外来农民工抢抓时机造林。四是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造林绿化浓厚氛围。
     (二)落实政策。省林业厅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进行细化解读,并通过印发《政策解读手册》、张贴《造林绿化优惠政策宣传单》等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及时收集、研究、解答基层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基层和林农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
     (三)突出重点。重点抓好四类示范片建设: 1.城市建成区片林、林带建设和城乡结合部造林绿化;2.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25度以上坡耕地和无林地、疏林地造林绿化和林相改造;3.试点小城镇、重点扶贫村、示范村造林绿化;4.重点江河流域生态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环城森林建设,打造沿江、沿海、环城森林屏障,保质保量抓好平潭综合实验区大造林。
     (四)典型示范。要求省、市、县、乡都要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兴建一批造林绿化示范片或示范点,为林农造林做好示范。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对各种典型加以总结和推广,以典型示范带动面上造林。省林业厅拟于 12月底召开全省现场会。
     (五)加强调度。按照“五天一调度,十天一通报”的要求,及时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的调度和通报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全省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好局面。对造林绿化进展慢、成效差的地方,及时分析原因,重点督导,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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