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有关处室局站,直属各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为适应机构改革新职能管理需要,全面客观反映我省2019年林业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综合调查制度>的通知》(林规发〔2020〕12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见附件),报经省统计局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填报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布置实施,完成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二、报送的年报和定期报表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表数据不涉及保密的,应实行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数据。
附件:1.福建省林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
2.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情况
3.历年新增指标解释
4.林业产业产值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福建省林业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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