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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330-2024-00151
  • 文号: 闽林文〔2024〕1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12-31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林产品质量监测情况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4-12-3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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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林办〔2023〕36号)、《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食用林产品省级监测的通知》(闽林办〔2024〕6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林办〔2024〕14号)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现将有关监测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开展林产品2110批次抽样监测(完成计划任务),参照国家林草局监测任务指标要求进行检验,其中:食用林产品(竹笋、油茶籽、锥栗、板栗、黄栀子)完成监测1839批次,合格率100.0%;产地土壤完成监测261批次,合格率96.2%;林化产品类完成监测10批次,合格率100%。

二、监测抽样情况

(一)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

1.竹笋及产地土壤

监测区域:南平延平区、建阳区、建瓯市、顺昌县、政和县、邵武市、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浦城县,三明泰宁县、永安市、清流县、将乐县、尤溪县、三元区、明溪县、宁化县、大田县、沙县区、建宁县,龙岩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新罗区、武平县、永定区、漳平市,漳州龙海区、漳浦县、华安县、平和县、南靖县,泉州德化县、永春县、南安市、安溪县,莆田仙游县、城厢区,福州闽清县、永泰县,宁德古田县、屏南县、福安市等44个县(市、区)。监测种类主要为毛竹笋(春笋)、麻竹笋和绿竹笋。

竹笋产品抽样合格率100%。检测竹笋中的苯线磷、甲氧滴滴涕、氯苯甲醚、三氯杀螨醇、杀虫畏、杀扑磷、速灭磷、乙酰甲胺磷、乙酯杀螨醇、蝇毒磷、氯丹、异狄氏剂、甲基异柳磷、三氟硝草醚等14项农药残留指标。竹笋共抽检1152批次,1152批次合格。

竹笋产地土壤抽样合格率96.2%。检测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8项指标。竹笋产地土壤共抽检261批次,251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存在铅、镉等超标问题。

2.油茶籽

监测区域:南平浦城县、延平区,三明清流县、尤溪县、宁化县、沙县区、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大田县、将乐县,龙岩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新罗区、武平县、永定区、漳平市,泉州德化县、永春县、南安市,莆田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福州永泰县、福清市、连江县,宁德柘荣县、古田县、寿宁县、福安市等31个县(市)。

油茶籽抽样合格率100%。检测项目油茶籽中残留的甲氧滴滴涕、三氟硝草醚、三氯杀螨醇、杀虫畏等4项农药残留量。油茶籽共抽检579批次,全部合格。

3.锥栗和板栗

监测区域:南平建瓯市、政和县,三明泰宁县,宁德寿宁县等4个县(市)。

锥栗抽样合格率100%。检测项目为锥栗和板栗中残留的除虫脲、硫丹、噻螨酮、氯丹等4项农药残留量。锥栗共抽检63批次,全部合格;板栗共抽检20批次,全部合格。

4、黄栀子及其产地土壤

监测区域:宁德福鼎市。

黄栀子抽样合格率100%。检测项目为重黄栀子中残留的甲基异柳磷、三氟硝草醚、甲拌磷、速灭磷、乙酰甲胺磷、乙酯杀螨醇等6项农药残留量。黄栀子共抽检25批次,全部合格。

(二)林化产品类

监测区域:南平延平区、邵武市、建瓯市,三明三元区、沙县区、明溪县,龙岩新罗区,莆田秀屿区等8个县(市、区)的相关企业,共抽检9家10批次。

木质用净水活性炭产品抽检合格率100%。检测碘吸附值、亚甲基蓝吸附值、强度、PH值、灰分、表观密度等6项指标,共抽检5批次,全部合格。

糖液脱色用活性炭产品抽检合格率100%:检测焦糖脱色率、酸溶物含量、PH值、灰分、铁含量、氯化物含量等6项指标,共抽检6批次,全部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各地要加强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坚持源头严格管控,跟踪掌握监测数据,科学研判监测结果,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做好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两个责任”,扎实抓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切实扛起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把考核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要按照《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闽林办〔2024〕28号),进一步加强问题地区监测工作,组织专家分析原因,特别是食用林产品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迅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处置率达到100%。同时,各地要举一反三,积极运用监测指标,及时关注指标数据,增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能力。

(三)加强平台建设,落实溯源管理。要继续完善福建省食用林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以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统一实施“一品一码”,建立生产过程台账,规范记录并提供安全生产信息,强化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落实,严格把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提升检测能力,落实监管要求。要进一步提升食用林产品监测水平,配齐配强专业人才队伍,对省级林产品检测机构现有检测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进行改造升级,购置有必要的关键仪器设备,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养,提升检测和实验室智能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满足监测指标全覆盖的要求,助力森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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