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局直属相关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全省涉林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管理。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涉林景区和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要组织开展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严格落实《通知》中“五个一律”的要求。要充分发挥“林长制”的作用,持续推进森林防火“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巡护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假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做到对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请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总报送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电子邮箱:fjzrbhd@126.com)。
联系人:樊冀琳,联系电话:0591-87831266。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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