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为落实省林业局、民政厅、卫健委、总工会、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林文〔2020〕18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0〕67号)要求,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经我局与省民政厅、卫健委、总工会、医保局等省直部门商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6—22日。
二、参评单位
参评单位49个,其中省级森林养生城市2个、森林康养小镇6个、森林康养基地41个。详见附件。
三、人员组成
本次评定共分5个小组,每个小组评定专家4人。评定专家从省森林康养专家库抽取。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设区市林业局要会同民政、卫健、工会、医保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开展。
2.评定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联系人:陈静;电话:0591-87879472,13705917070。
附件:1.参评单位及分组情况
2.福建省森林康养评定委员会名单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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