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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来源:湿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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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莆田木兰溪口湿地符合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条件,拟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1月29日至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1-88608112

联系人:何兴华

电子邮箱:sdbhxf@sina.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湿地保护中心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福建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拟定)

 

 

福建省林业局

20261月28


附件

福建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拟定)

 

序号

湿地名称

所在市、县(区)

湿地类型

面积

(公顷)

其中湿地面积(公顷)

四至范围和地理位置

管护责任单位

监管单位

1

莆田木兰溪口省级重要湿地

莆田市荔城区、涵江区

沿海滩涂、红树林地、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浅海水域

514.196

361.10

东经119°649.71"119°935.65"

北纬25°2242.21"25°2446.14"

荔城区、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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