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17日至9月16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省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并于2024年1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加强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1.坚持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代表着省委对林业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始终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召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风气健康向上的有利契机,以诚恳的态度认领问题,以有力的举措坚决整改,以务实的作风转化成果。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智桢任组长,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局长郑健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落实“一岗双责”;将领导干部抓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4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制定《中共福建省林业局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巡视“回头看”整改重点任务安排表》,建立定期研究、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等工作机制,在整改办张贴《省林业局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台账》,每周调度、逐一对账,完成一件、审核一件。
3.紧抓关键环节,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把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上轮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以及纪检监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全面盘点、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3个方面24个问题,分解细化为105条具体措施,形成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坚持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局党组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明确推进举措;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工作例会等,分别担任9个问责事项核查组组长,强化督促指导、实地跟踪进度,80余次带队赴局直属单位、林区林场林企开展调研、督导检查,以严实作风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导,在《林业机关党建》开设巡视整改专刊,定期通报整改情况、整改进度,2次下发督办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从严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全程跟踪、督促推进巡视整改,对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问题销号等严格审核把关,提升整改质量。
4.突出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既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又举一反三开展面上排查,逐一过筛进行整改。比如,针对资金资产管理、项目承接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84个省属国有林场开展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在局直属单位开展财政资金、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林业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情况检查,在福州植物园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巡审纪联动,进一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抓好全面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制定《关于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若干措施》《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省级林业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17项,进一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并强化制度执行,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5.注重贯通融合,推动事业发展。局党组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相结合,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抓好375,再创新业绩”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3年,我省在全国林长制督查考核中蝉联优秀,国土绿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要基础保障等5个方面重点工作得到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林改工作持续在全国走前列、作标杆,中办、国办明确支持我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国家林草局在我省召开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福建林改”案例被中央党校列入中青班教学课程。国家林草局出台《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支持我省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
(二)局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带头深化认识。坚持把思想整改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与处室局站、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提醒谈话,引导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的整改诠释对党忠诚。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把党组自身的问题认识好解决好。
2.带头推进整改。担任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全面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坚持早抓严抓、全程监管,把制定好整改方案作为深刻检视问题、谋划改革发展的一次思想和行动动员,逐条逐项组织研究讨论、反复打磨修改,做细做实整改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领办13个重点难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54%。坚持每两周结合局党组会、专题会等,研究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逐一听取分管局领导汇报,研判分析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10次党组会议,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4次专题会商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析调度、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3.带头重点攻坚。在对整改落实负总责、统筹推进全局整改的基础上,对事关全局的问题、突出重要的问题,坚持抓具体、抓深入,直面问题、攻坚克难。比如,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桎梏未突破问题,主持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重点的“三多”改革试点,推动改革系统集成、深化升级;推动出台2份政策支持文件,指导推广林票、林业碳票、“森林生态银行”等改革做法;研究起草政银企保、权益流转、林农林场林企、产学研用、产品展销、投资促进等6个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着力畅通林业生产要素流动,促进供需对接、产销联动,努力推动林兴民富。针对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问题,带队赴三明市开展调查研究、实地督导,听取基层林业部门、省属国有林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做到既下达“过河”任务,又解决“桥”与“船”的问题,上下联动推进整改。针对福州植物园管理问题,深入护林防火道水毁路段塌方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和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推动解决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返工返修、护林防火道全路段治理追加经费预算等问题。针对松材线虫病防治难题,经过深入调研思考,总结提炼防控手段“6个字”、防控环节“4个间”、防控组织“6个好”、防控作风“4个直”等经验做法,并主持召开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暨示范推广现场会,部署推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目前,领办的13个重难点问题均已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
(一)以巡促改未动真格,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1.十届、十一届省委巡视指出“兴宇公司、迈成公司违规中标省林业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未深挖细查,真改实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牵头,对“巡视整改期间兴林公司继续承接省林规院两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查,时任省林规院党委书记、院长黄以平传达上级精神不够到位,落实巡视整改不够有力,未及时发现兴林公司关联情况,对兴林公司继续承接省林规院两个政府采购项目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其他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时任省林规院森林资源监测室主任严洪,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发现兴林公司可能为兴宇、迈成关联公司的情况未及时上报,工作存在疏忽,由局直属机关纪委结合其他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因敏感性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4月1日,局党组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有关同志到会指导,认真对照消极应对、虚假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三是4月10日,省林规院与福建兴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提前终止《福建省森林火灾风险监测软件采购项目合同》,解除合作关系。福建兴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省林规院移交了项目软件源代码,并与省林规院进行了技术交接,后期维护工作由省林规院技术团队为主负责,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福建兴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免费协助解决。5月6日,省林规院将禁止与兴宇公司、迈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要求传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要求传达至部门全体职工。制定《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党委办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化项目采购监督。四是2月28日下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对兴宇公司(恒态公司)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审查的通知》,将兴宇公司(恒态公司)、迈成公司、兴林公司在参与省林业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嫌串通投标情况通报局直属单位,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管理主体责任,前移关口加强投标供应商审查。五是4月17日至19日,举办全省林业计财业务培训班,强化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4月23日至5月18日,组织3个检查组,对7个局直属单位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2019—2023年实施的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3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订防控措施。六是5月7日,印发《福建省省级林业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级林业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和项目的立项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内容,规范省级林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与运维,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效能和建设实效。七是针对省纪委监委转交的有关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监察组已开展初核,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2.上轮巡视反馈问题29个专项调查组,有的以下级自查代替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3个涉及国有林场问题调查组未派员到实地检查、核实了解。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9个专项调查组是否深入实地检查、核实了解情况进行深入排查,省林场中心原主任、一级调研员程朝阳,作为3个涉及国有林场问题的调查组副组长,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予以诫勉。二是4月1日,局党组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有关同志到会指导,班子成员围绕调查不实、敷衍整改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三是3月29日,3个涉及国有林场的调查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进行复盘检讨,提出改进调查工作措施5类14条。四是分管局领导带队,先后到平潭、闽清美菰、闽侯白沙、沙县官庄、永安、建宁、将乐等7个问题突出的国有林场逐个进行督导,结合其他督导检查下发4次督导通报,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3.福州植物园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调查不实,对上轮巡视指出的4个问题予以“查否”。森林体验与森林养生示范区项目廉政风险突出,植物园护林防火道项目已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2022年对6名福州植物园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基础上(诫勉2人,批评教育4人),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福州植物园原主任黄以平结合其他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分管局领导牵头,对巡视反馈福州植物园基建工程项目4个‘查否’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原基建项目专项调查组副组长、省林业局计财处一级调研员袁国胜,对调查工作流程把握不够准确、审核把关不够到位,予以诫勉;其他1名相关责任人因对部分问题的调查结果的认定及表述不够精准,予以批评教育。二是督促EPC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对工程量进行自核,经福州植物园和监理单位现场复核,工程造价预算由1.49亿元核减为1.09亿元。福州植物园成立工作专班,对千卉园植物品种进行摸底清点,核对苗木清单中的1695个植物品种。经核查,实际清单品种仅有1574个;根据修正清单开展现场核实品种,确认现存长势较好品种605个;592个品种现场查无或长势不佳近死亡,将不予计价。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道路施工和市政施工工程量进行全面核查,现已出具报告,竣工结算将以此作为工程量审核依据。三是聘请福建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工程质量鉴定。经鉴定,护林防火道路两处水毁为施工单位江西际洲建设有限公司责任,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完成返工整改。督促EPC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公司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该公司已完成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第三方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发现的问题整改,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2024年5月30日组织开展EPC项目的竣工验收,获原则性通过,对验收过程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并出具正式竣工验收报告。四是完成K4+080—K4+200段水毁、K6+540—K6+580段水毁边坡修复,完成绿化修复1万多平方米,全路段治理可研报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实施,追加政府采购预算396.55万元已报省财政厅同意。五是2024年6月,结合专项治理及审计、巡察反馈的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州植物园采购管理办法》《福州植物园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福州植物园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园行政办、计财科、资产科、安办等内设机构的监管职责,支持园纪委发挥监督作用。六是组织福州植物园围绕基建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共查找问题33个、制定措施46条,完成问题整改33个、措施46条,修订制度4项。同步组织开展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七是对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监管,共汇总调度表8份。加强林业建设项目预警督促,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提醒,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项目进行实地督导。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基建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重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对7个局直属单位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8个。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
4.国有林场资金资产失管问题整改拖沓。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牵头,对国有林场资金资产失管问题整改拖沓进行深入核查,省林场中心1名相关责任人因开展工作督导时间与整改方案要求的时限存在延误,负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领导责任,予以批评教育。二是分2批次派出8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抽查督导69个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抽查面达82%。三是强化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实时掌握各设区市林业局、各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下发4次情况通报,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慢的林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共计问责56人。
5.组织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自查自纠走过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牵头,对省属国有林场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进行深入核查,省林场中心1名相关责任人、三明市国有林场工作站3名相关责任人因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作风不够实、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予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开展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梳理排查出资金管理方面378个问题、资产管理方面559个问题。截至7月31日,已完成整改资金方面问题316个、资产方面问题488个,基本完成整改资金方面问题32个、资产方面问题37个,完成率93.16%;问责56人,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类365条。三是分2批次派出8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抽查督导69个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督导面达82%。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所辖省属国有林场进行全覆盖督导。四是强化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实时掌握各设区市林业局、各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结合工作督导、检查抽查情况,下发4次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慢的林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共计问责56人。
6.建宁国有林场以购买管护房名义使用财政专项资金45万元购置店面用于出租盈利。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三明市林业局牵头,省林场中心派员参与,对购置店面、租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深入核查,时任建宁国有林场副场长刘英茂(主持工作)对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购置店面出租盈利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财务负责人陈巧茹执行预算管理等财经制度不严格、资产负责人廖朝晖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结合“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核查,予以诫勉。二是2月4日,省林场中心约谈三明市国有林场工作站站长和建宁国有林场等相关人员,通报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宁国有林场制定《关于巡视“回头看”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建宁国有林场与承租方签订《房屋出租提前终止协议》收回出租房产,经请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恢复管护用房用途,制定《林场管护用房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林场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将4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缴入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四是三明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巡视“回头看”发现建宁、永安林场存在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检查的通知》,分3个督导组对国有林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购买商品房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发现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11条,已完成整改10条、基本完成1条,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上报省林业局。
7.永安国有林场未报省林业局批准违规将1617万元债权转股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三明市林业局牵头,省林场中心派员参与,对违规将债权转为股权情况进行深入核查,结合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对执行对外投资有关规定不严格、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永安国有林场场长魏永平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永安国有林场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2月4日,省林场中心约谈三明市国有林场工作站站长和永安国有林场等相关人员,通报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永安国有林场制定《关于巡视“回头看”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永安国有林场修订《永安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细则》,终止原债权转股权协议,将股权还原为债权。按原借款协议补收2020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的借款利息约17.37万元,并制定《关于加强借款合同的后续管理具体措施》。四是三明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巡视“回头看”发现建宁、永安林场存在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检查的通知》,分3个督导组对国有林场资金出借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上报省林业局。
8.针对“管理有缺失,资金管理风险突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局直属单位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十四五”以来省级以上财政安排的林业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开展1次检查抽查,发现会计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1个。二是6月4日,印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财务管理和财会监督工作。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组织编报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并报省财政厅。三是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完成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4月17日至19日,举办全省林业计财业务培训班,提高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计财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基建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组织3个检查组,对7个局直属单位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十四五”以来省级以上财政安排的林业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1个。对推广站、资源站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1+X”专项督查。四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福州植物园、生态学校2个直属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下发审计意见并督促抓好整改。五是组织开展省属国有林场省级以上林业专项资金结存使用情况清查,截至2024年6月20日,完成项目的资金均按进度支付完毕,2023年及以前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结转1037.44万元的相关项目均在建设期内;清理冗余银行账户76个,79个省属国有林场现有银行账户146个,场均1.85个。
9.省林科院科研协作经费管理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分管局领导牵头,对省林科院涉嫌伙同科研协作单位通过变更经营范围虚假开展科研项目等问题进行深入核查,省林科院特色资源研究所原所长范辉华,对“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助”等3个项目擅自变更资金预算、在项目内报销非项目内容开支等问题承担直接责任,予以诫勉;省林科院副院长丁珌(时任院科技处主任),对“特色干果香榧、核桃种质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项目基质和苗盘等生产资料采购审查把关不严承担直接责任,对“山地单轨运输机在南方丘陵山地林业经营中的推广应用”项目“白条”支付、协作费没有专账核算等问题承担直接责任,对“自动化育苗容器成型机的研制与应用研究”等8个项目管理问题承担责任,予以诫勉;省林科院内部审计办公室主任毛翠贤(时任院计财处主任),对科研项目中存在“白条”支付、协作费管理监督不严、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和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承担责任,予以诫勉;其他5名相关责任人因项目“白条”支付协作单位科研经费、项目跟踪管理不严等问题,予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二是省林科院组织开展科研协作费“白条”专项整治,对2019—2022年以来转到非公企业的科研协作费,采取补开正式发票、行政事业费票据等措施进行整改。制定《科技项目协作单位确定及经费管理办法》,整理了《科研管理办法汇编》《财务制度汇编》。举办制度培训会,邀请省财政厅有关专家作林业专项资金有关政策的培训讲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三是分管局领导牵头,对局直属单位承担的2019—2023年省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情况开展1次专项检查,分7组实地检查8个局直属单位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发现非公协作单位票据不规范、项目资金被财政收回、项目进展迟缓等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四是6月4日,印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财务管理和财会监督工作。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组织编报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并报省财政厅。五是6月19日,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林业科技与推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管理。
10.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跟踪问效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梳理排查出资金管理方面378个问题、资产管理方面559个问题。截至7月31日,已完成整改资金方面问题316个、资产方面问题488个,基本完成整改资金方面问题32个、资产方面问题37个,完成率93.16%;问责56人,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类365条。二是分2批次派出8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抽查督导69个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抽查面达82%。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所辖省属国有林场进行全覆盖督导。三是对上杭白砂、漳浦下蔡、永春碧卿和宁德福口等4个省属国有林场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等工作开展专项审计,提出5个方面43个问题、12条审计建议,印发审计报告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委托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15家省属国有林场开展内部审计。四是强化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实时掌握各设区市林业局、各省属国有林场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结合工作督导、检查抽查情况,下发4次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慢的林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共计问责56人。
11.组织指导地方政府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应急处置和防控不及时、不彻底,疫木管控存在漏洞,造成疫情扩散、反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涵江、城厢、建阳3个区按要求完成督办整改,并上报督办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三轮质量核查,累计派出89人次,核查62个县(市、区)和局直属单位,对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6个县(区)和5个省属国有林场下发提醒通知,对上杭县、闽侯县、古田县等3个县下发督办通知。4月29日,对大田县、仙游县、福清市3个县(市)开展约谈。5月27日至31日,组织5个核查组对被提醒、督办、约谈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核查,督促设区市加大复查力度。分管局领导牵头,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不足问题进行核查,省防检局2名相关责任人因监督指导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不够有力、主动协调解决基层问题不够到位等问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印发《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质量年”行动方案》,开展“质量年”行动,组织县级积极推进自查,市级开展复查,省级按时序开展了3轮质量核查,进一步强化死亡松树清理、采伐迹地清理、疫木除害处理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三是5月20日,印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提前下达2025年各市、县(区)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做到早谋划、早部署。5月21日,在南平建瓯市召开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现场会,参观疫情防控示范现场,交流经验做法,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四是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对疫情防控存在问题的6个县(区)和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3个县,下发提醒和督办通知,文件抄送各设区市林长办、有关县(区)林长,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科学设置2024年林长制考核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部分考核指标,将疫区和疫点控制数量、疫情发生面积、检疫执法、“质量年”行动核查结果等内容纳入林长制考核,落实落细地方政府防控属地责任。
12.2022年全国查获的跨省违法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案件中,涉及福建流出疫木18起。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12月19日,已开展案件溯源核实,并向国家林草局报送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今年,结合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质量年”行动,加大对房前屋后、除害处理点等疫源疫木流通环节检疫检查力度,对疫木监管不严的6个县(区)下发提醒通知,对疫源疫木管控不到位、存在疫木流失风险的3个县下发督办通知,对疫木流失较为严重的3个县(市)开展约谈。二是开展“质量年”行动,加大对疫木采伐、运输、除害处理各环节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减少疫木流失风险。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护松2024”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开展疫木清缴行动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3月26日至28日,省市县(区)林业、公安部门在永泰县、闽侯县、蕉城区和寿宁县联合开展疫木清缴专项行动。全省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146次,出动执法人员6580人次,检查涉木企业1401家,检查村民46607户,清缴疫木570.41吨。三是开展2024年“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制作发布松材线虫病防控短视频、“以案示警”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控意识。
13.武夷山国家公园2020年以来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逐年递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23年8月29日,局疫情防控专班设立国家公园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公园疫情防控工作,并指派省防检局魏初奖一级调研员包片服务指导。截至3月31日,武夷山国家公园已全面完成阶段性死亡松树清理6.15万株,完成除治性采伐4229亩。二是5月21日,邀请国家林草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方国飞副主任、福州专员办孟广芹专员指导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现场会。联合武夷山市委、市政府成立武夷山国家公园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联合指挥部,涉及乡(镇、街道)和武夷山市林业局均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压实防控责任。分管局领导牵头,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逐年递增问题进行核查,时任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科研监测中心分管领导陈炳容,对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预警数据掌握不够精准、组织制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及预期目标设置不够科学,予以诫勉;时任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科研监测中心内设的森防科科长余火亮,对疫情监测指导不够、疫情底数掌握不够精准,对疫情快速扩散的形势等估计不足,予以诫勉;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因对武夷山国家公园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负有领导责任、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履职不够等问题,予以批评教育。三是集中除治阶段按网格片区对每株死亡松树进行钉牌监测,累计钉牌6.15万株,做到“一树一码”、底数清晰。四是运用打孔注药保护健康松树1.12万株、绿僵菌防治松墨天牛1.01万亩、预防性采伐5520亩,进一步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态势。五是在集中除治阶段,累计完成死亡松树钉牌6.15万株,并全部完成除治任务。除治性采伐任务面积4229亩,已全部完成。对国家林草局指导组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国家林草局在4月3日的进展通报中,指出武夷山国家公园已完成集中除治任务。4月15—17日,省防检局到武夷山国家公园开展“质量年”行动第三轮核查工作,核查死亡松树清理小班3个、采伐迹地清理小班3个、疫木管控质量乡镇3个,均合格。六是开展“护松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收购、加工处理、捡拾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截至目前,开展综合执法业务集中培训1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508次,检查木材加工企业、茶叶加工企业、电缆设施等单位及个人245处。巡查监管累计出动人员7800余人次,钉牌监测累计出动人员10400余人次,发现未严格按照“510·清干净”技术要求清理死亡松树、焚烧用火不规范等方面问题800余处,均已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印发《武夷山国家公园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工作方案》,建立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协同负责的监管体系;联合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累计开展检查7次,出动人员18人次。七是制作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牌92面、横幅90条、法律宣传单11000张、宣传挂历11000本、围裙1000条以及致村民的第一封信、第二封信各11000份,在国家公园及周边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政策,提升广大村民疫情防控责任意识。
14.对巡视移交的福州植物园“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线索,驻省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核查不深不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核查组,对福州植物园“套取资金”问题进行初核,对原福州植物园主任黄以平予以立案审查。二是省委巡视四组共移交问题线索3件,目前已了结1件,立案审查1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利用组务会议,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沟通请示,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二)以巡促建未见真章,巩固拓展成果不到位方面
15.工程项目违规操作的问题又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核查组,对洋口国有林场杉木智能育苗建设项目违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洋口林场时任场长林强对项目违规拆分、未按规定组织公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副场长黄金华对项目违规拆分、未按规定组织公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党委办副主任陈水利对项目违规拆分、未按规定组织公示负直接责任,予以诫勉;其他1名相关责任人因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严不实,导致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问题边改边犯,予以批评教育。二是洋口林场已将招标和采购工作归口资产科统一管理,并充实2名业务人员。三是省林场中心对洋口、西芹、莘口等3个省属国有林场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发现问题24个,已督促完成整改24个。洋口林场举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招标管理专题讲座,修订完善《基建工程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四是4月17日至19日,举办全省林业计财业务培训班,强化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4月23日至5月18日,组织3个检查组,对7个局直属单位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2019—2023年实施的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3个。五是对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监管,共汇总调度表8份。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基建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重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对7个局直属单位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8个。加强林业建设项目预警督促,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提醒,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科普展示馆项目进行实地督导。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
16.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然存在死角和盲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28日,省林业信息中心召开支部党员(扩大)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围绕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提出改进措施24条。二是3月15日,印发《福建省林业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已发布信息的检测以及对发现问题内容重新审核发布的具体流程规定。三是即知即改,2023年12月18日,向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网站内容检测服务,通过机器扫描、人工审校等“人防+技防”方法,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四是4月16日,组织各处室局站、在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网络评论员参加信息采编及发布审核制度、网络舆情处置业务专题讲座,提高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能力,提升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管理水平。
17.作为巡视整改建章立制成果运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措施》仅提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未提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分类指导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省林业局党组与驻省林业局纪检监察组会商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加强谈话工作的指引(试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除林勘院外已完成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调整,按要求配备纪委副书记和工作人员,并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二是5月16日,印发《关于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若干措施》,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分类指导。三是2月2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述责述廉会议;4月1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每周学习交流制度,组织4次抽查和半年检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
18.发展党员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防检局、林勘院、福州植物园、生态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已完成向执纪执法部门征求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意见。二是2024年1月,已发放《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3月31日,印发《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通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三是3月7日,部署开展发展党员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排查纠治发展党员违规问题,收到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情况报告36份,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四是3月27日,举办发展党员业务专项培训。
19.上轮巡视指出“一些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年龄结构老化,直属单位班子建设亟待加强”问题整改未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综合运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遴选等形式,持续拓宽年轻干部进入渠道,补充局参公、事业单位人员49名。二是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重点就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提出要求。举办2024年局年轻干部培训班,选派直属单位11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及省直工委党校基本培训。结合局直属单位干部队伍情况及年轻后备干部培养需要,选派援藏干部1名,短期技术援疆干部3名,原中央苏区县挂职干部1名。三是突出政治标准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研究启动局机关及直属部分单位职务职级共30个职位提任晋升工作,其中提任晋升80后处级干部4人,晋升80后科级干部8人、90后科级干部7人,占总职位数的63.3%;启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调整配备工作,从直属参公单位交流转任3位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局机关工作;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其中安排一名80后优秀处级干部主持局林长处工作,切实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四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时做好福州植物园、省洋口国有林场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对局直属设有党委的9家单位开展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共评定表现为优秀等次班子2家,良好等次7家,提出24项工作建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抓实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每季度的平时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述责述廉会议。
(三)以巡促治未得实效,推动林改创新发展引领力不强方面
20.深化林权改革创新的基础未夯实。解决林权登记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滞后,工作尚未全面铺开。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6个试点县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重点的“三多”改革试点,推进“三权分置”,优化林权管理,夯实林改基础。二是推动落实2023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省林业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业务协同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原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清理和汇集汇交等工作“回头看”。截至目前,全省86个县(市、区)林权登记资料已全部办理移交。三是在我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共同争取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联合下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将我省平和县、漳平市列为全国试点;转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协同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开展原省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保留的权属争议档案资料归档,目前已完成资料扫描整理,拟移交省档案馆。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建立台账,推动问题化解;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南平市、三明市督促加快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南平市已调处历史遗留问题0.35万件,三明市已调处历史遗留问题0.62万件。
21.全省因权属争议、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补偿资金难以下发的生态公益林有34万亩。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落实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的通知》,组织人员到三明市、南平市、漳州市督导加快补偿资金支出。继续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率列入林长制考核指标。截至2024年6月底,整改问题涉及资金已支出461.45万元,剩余补偿资金312.30万元,已按结转结余有关规定上缴当地财政。二是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已纳入2023年度省林业局对设区市平安建设考评内容,2024年仍将继续作为考评内容;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2024年全省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培训班,已列入局2024年培训办班计划,拟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三是下发《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统计报送以前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自查,并加快资金预算执行。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存在林权争议的山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中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补助资金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补偿补助资金提出处置意见。四是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隐患排查,认真做好因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引起的信访接访与办理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前往福安市办理涉及林木权属的信访复核事项,并已办结。截至目前,今年1—6月收到1件与权属有关的信访复核申请,已全部办结;做好辖区内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台账和报表统计工作,2024年全省新发生林地承包经营纠纷8起,涉及林地面积108.07亩,已成功调解8起,调解率100%。
22.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桎梏未突破。“林票”“地票”等经验做法依然停留在探索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推广,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6个试点县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重点的“三多”改革试点。组织遴选并在全省推广第二批18个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我省三明召开,推广我省林改经验做法。二是2024年2月1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智桢主持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研究推广“林票”“地票”“碳票”等工作,省林业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三明市深化合作经营促进林票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导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漳州市等地深化股份合作经营,规范有序开发林票;协调省委金融办支持三明市开展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林票2.0)交易。目前,我省已在三明、漳州、龙岩等地推广林票改革做法,在三明、漳州、福州等地推广“碳票”改革做法,在南平市推广“森林生态银行”改革做法。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在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新增林业改革试点补助,将林业融资平台建设纳入补助范围,用于扶持改革试点县(市、区)推动林业贷款工作。2024年,协调省级财政安排贴息贷款1150万元,降低林业生产经营者利息负担。四是完成《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学”)。指导龙岩南平三明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其中龙岩开展武平县、漳平市和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方法学验证,南平市完成固碳增汇经营模式试验示范林建设2.55万亩;三明完成人工针叶林结构优化5.73万亩,建设多树种混交林1.61万亩。继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政策,已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中央财政国有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23.经济林总产量从2021年845.3万吨降至2022年719.9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3—2025年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中的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继续落实经济林产业发展措施,促进经济林产量的增长。同时,积极协调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指导各市县做好经济林统计的填报、初审及上报,完成全省2023年经济林数据的汇总审核并上报国家林草局。据统计,2023年全省实现经济林产量995.7万吨,高于2021年和2022年产量。二是推进丰产竹林基地建设,认真贯彻《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年落实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10个,促进开发竹笋等绿色森林食品。截至2024年6月,全省新建丰产竹林基地11.27万亩。三是推进木本油料基地建设,认真落实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省级以上财政已下达油茶补助资金14786万元,着力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林。截至2024年6月,全省建设油茶基地25.09万亩。
24.重点发展的油茶产业规模化水平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领导带队深入武夷山、沙县、尤溪、清流等地,督促各地落实《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南(2021—2035年)》,指导各地优化产业布局;下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推动油茶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通知》,指导各地提升油茶精深加工水平、全力培育油茶龙头企业等,做大做强油茶产业。二是组织各地报送林业贷款贴息需求,共收到6家油茶加工企业贴息需求申报,目前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已下拨。协调宁化县做好福建康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油茶深加工项目,并指导宁化县策划“液体黄金”油茶经济示范带项目,争取上级补助1000万元,拟通过一二三产联动扶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提升油茶产量和质量。深入漳浦县畲鑫家庭林场,了解油茶市场行情,指导推进油茶深加工技改升级,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产品。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家庭林场通过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社、示范社等建设,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经摸底,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油茶企业131家,同时尤溪县已有2家油茶小作坊成功申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即将进入商超销售。三是局领导两次带队前往福建省沈郎油茶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帮助联系海天味业,洽谈合作事宜;组织漳州市云霄县绿乔油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漳浦县畲鑫家庭林场等山茶油经营主体参加5月17日上海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其中绿乔山茶油荣获金奖;结合森林粮库、大食物观等加强我省油茶产业宣传推介。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落实2023年10月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省级以上财政已下达油茶补助资金14786万元,着力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林。截至2024年6月,全省建设油茶基地25.09万亩。五是实施油茶种苗科技攻关“油茶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与创新利用”项目,加大油茶良种选育与示范推广,促进油茶种植业提质增效。截至2024年4月,共收集保存油茶种质资源61份,建立品种高优的油茶试验示范林132亩。六是组织修订《油茶培育技术规程》,修订报批稿5月29日已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巡视省林业局党组期间,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件、信访件10件。截至7月31日,问题线索已办结1件、立案审查1件、正在办理1件,10件信访件均已办结。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38人,其中,立案审查3人,拟立案审查1人,诫勉13人,批评教育、通报等处理19人,结合问题线索核查处理2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局党组坚决按照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快、防治难度大、防治成本高,需要久久为功、攻坚克难,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持久战;省属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有的时间久远、成因复杂,不少涉法涉诉,需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跟进整改。
下一步,局党组将把抓好持续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继续以高的站位、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绩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开展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举一反三,针对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持续加强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林勘院案后整改,坚持以案促改促治,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深化成果运用抓整改。做好巡视整改成果整理梳理和巩固拓展,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固化下来,拓展运用到林业改革发展各领域,围绕“抓好375、再创新业绩”的总体思路,加快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气象,转化为全员干事创业的新作为,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努力建设现代林业强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608194;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电子邮箱:fjslyjjgjw@163.com。
中共福建省林业局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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