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单一来源公告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3-11-16 15:57
相关文章:

项目概况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01]FJGC[DY]2023006-1

2、项目名称:《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二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暂名)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090199-其他印刷服务 风景名胜区画册编印出版及新媒体宣传 1(项) 编印画册2000本,需正式出版及延伸视频 3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或未填写的,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11-16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1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11-22 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2号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11-22 1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2号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林业局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0591-87825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0591-833933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