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由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木荷龙南种源种子等22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黄泥坪凹叶厚朴母树林种子等2个品种予以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通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通告。
附件:林木良种名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