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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湖村位于长汀县河田镇东南部,辖8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666户2109人。现有耕地1455亩,林地12423亩。曾是长汀境内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行政村,全村70%以上的山地都是光头山,“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当时最真实写照。1983年,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项南考察长汀县,写下《水土保持三字经》,同年,省委省政府把长汀列为治理水土流失的试点。30多年来,露湖村在林业、水土保持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久久为功取得明显成效,曾经的“火焰山”变成了“绿满山”“花果山”。
特别是近年来,露湖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结合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围绕“一个核心”(即努力打造中国南方水土保持的一面旗帜)、培育“三大产业”(即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打造“五个基地”(即水土保持基地、大棚花卉种植基地、板栗种植基地、珍稀苗木种植基地、农村休闲旅游基地)发展目标,认真落实“林长制”,统筹村庄绿化美化和森林增量提质,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深层治理、精准治理,创新“等高草灌带”治理方法,大力推广“草、牧、沼、果”生态开发治理模式,建设长汀县水土保持科教园、中国石油万亩水保生态示范林,全面实施封山育林,深入挖掘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优势,打造露湖村黄花远志种植基地,开发生态休闲旅游和农耕文化体验游等项目,有力巩固了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质量。2020年,露湖村被评为国家级森林乡村。
下一步,露湖村将通过生态文明实践基地创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指示,充分发挥水土流失区园林绿化精品和水土流失区生物治理的典范作用,不断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同时,通过项目带动、示范引领、技术服务,重点扶持林下种植黄花远志等乡土特色林药种植,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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