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林业生态文明实践基地
万木林古称“万木园”,又名“万木山”,位于闽北建瓯市城西30公里处。1957年万木林被国家划定为首批天然森林禁伐区(自然保护区),为我国继广东鼎湖山之后第二个建立的自然保护区。1980年省政府批准成立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万木林优越的自然环境和长期的持续保护,孕育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林中古木参天、巨藤盘绕,群猴嬉戏、百鸟争鸣,森林群落类型多样,珍稀动植物繁多,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南方红豆杉、闽楠等11种、省重点保护沉水樟、福建含笑等5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等32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鹭等18种,素有“中亚热带森林博物馆”“绿海明珠”等美称。
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的样板,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启迪和示范意义。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之际,人民日报发表“凝聚中国社会的‘生态共识’——三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评论员文章,称赞“福建一个村子,一条禁砍禁伐的祖训管了600年,造就了2925亩的万木林。”
下一步,将通过林业生态文明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提高万木林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水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进一步增强科研监测能力,完善宣教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宣教功能,更好弘扬万木林生态文化,打造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教学、科学普及和自然教育等为一体的精品型自然保护区,助力辐射带动保护区周边乡村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