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及保护区建设
1.补助内容
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科技支撑。
2.补助标准
(1)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方式每个单位补助10万元;
(2)自然保护区宣教示范能力建设每个试点单位补助100万元;
(3)监测、研究机构每个补助10万元;
(4)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按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
3.申报限额
尚未安排规范化建设的自然保护区均可申报;宣教示范能力建设每个设区市原则上可申报1个,自然保护区建设单位较多的设区市可多申报1个。对于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按实际工作需要申报。
4.申报条件和要求
(1)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宣教、管护能力建设。已批建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管理规范;规范化建设符合条件,并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宣教示范建设项目要求总体规划已批准或完成,保护区宣教中心已实施建设,2013年前已安排的不再安排。
(2)野生植物调查。有成立专门调查队伍或配备专兼职调查人员,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的单位。
(3)研究监测项目。已批建的监测中心和研究中心,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管理规范,有开展研究和监测的人员和能力。
各项目单位必须编制《2014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2014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