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小布(2025-01-28 09:00)
中央《意见》提到“鼓励台湾农渔民参与福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乡村振兴”,福建省作为林业大省,请介绍一下林业部门在推进台胞台企参与福建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方面的政策。

张志才总工程师(2025-01-28 09:02)
感谢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林业对台合作发展。去年,国家林草局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省林业局也出台了40条具体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目前,我局结合林业特点和实际,通过“四个支持”,持续推进台胞台企共同参与我省林业-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台胞台企参与我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台胞台企发展花卉苗木、笋竹加工、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在新造油茶林、改造低产林、建设高标准油茶示范林、林下经济发展、花卉产业发展等方面享受与我省当地同等待遇的资金补助政策。支持台商投资森林康养基地,在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评定中给予适当倾斜。
二是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台胞台企依法依规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开展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和相关配套活动,对具备条件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优先纳入项目储备库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等同等政策支持;加强台胞台企与大陆企业市场化合作,支持台胞台企通过工程招投标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台胞台企成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台胞台企与当地企业、村集体、林农合作,创建股份林场、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多元主体合作经营模式。支持台胞台企申报植物新品种权,享受我省当地同等的花卉品种创新奖励政策。
四是支持漳平市开展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支持漳平市建设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基地,推动建设木竹加工产业、林下经济项目、森林最观利用、现代竹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苗木花卉繁育等7个合作功能区,重点实施林业产业对接、珍贵树种引种等25个合作项目,努力把漳平市建成海峡两岸林业合作先行区域、示范基地和重要窗口。谢谢!

主持人小布(2025-01-28 09:05)
感谢张志才先生的回答,请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