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0 14:55

林业防灾减灾处

  负责组织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定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政策、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16893

  传  真:0591-8785508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负 责 人:陈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