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改革发展20年突出贡献集体 |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5-2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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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典型事迹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被誉为“中国林改小岗村”,先后获得“国家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和“国家级文明村”等多项殊荣。1998年,洪田村大胆探索创新,自发进行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冒着风险、顶住压力完成了“分山到户”,同时,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实行联户经营,全村所有山林权属全部落实到农户或联合体,为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子。

  近年来,洪田村持续发扬“敢为人先、积极创新”的林改精神,推动林农深化合作,联合18户农户组建了文山家庭合作林场,带动全村成立了绿源笋竹等8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全村1.89万亩林地资源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他们积极转变思路,收储了1580亩林地用于培育大径材林,引导和带动村民培育大径材基地,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他们成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推广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有效破解了林农“贷款难、担保难”的瓶颈。他们大力发展竹加工产业,建成1500 亩的洪田竹加工产业园区,入驻具有一定规模竹加工企业8家,辐射带动半成品加工企业40余家。通过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目前洪田村山更青水更绿人更富,全村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分别达到76.26%和22.28万立方米;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8年2878元增加到2021年的25270元。

 

  一句嘱托:林改要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二十年前,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深入林区开展调研,强调指出:“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并明确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

  习近平同志的一番话,让那时还在忐忑不安的洪田村民吃了“定心丸”。“林改,我们的路子走对了!” 时任洪田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兴奋地说。

  邓文山为什么这么高兴,又或者说他为什么要在无章可循的情况下敲定“林改”的路子?

  改革前夕:乱伐滥砍“逼梁山”

  1994年至1997年期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盗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团伙作案,盗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日益严重。洪田村开展了两次林业“三定”工作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但村民们普遍认为,山上的林木虽然人人都有股份,但不知道具体在哪一块山上,加上多年来村民没有从林业收入中得利,许多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总认为不法分子偷的是集体的林木,与自己关系不大。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山上的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产权”的核心问题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面对盗伐,村民不管,干部怕管,“要致富,上山去砍树”的村风民风难以从根本上扭转。

  怎么办?如何保护好树木?又如何让百姓吃上“安心饭”?这两个问题成为了摆在邓文山面前的两座大山。

  号角吹响:分山到户权责明

  “能不能把山林像土地一样分给农民?”邓文山向原村主任赖兰亭提议道。可是,赖兰亭犯愁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制度,我们可以做吗?”邓文山猛地站了起来,一拍大腿,斩钉截铁地说到:“摸着石头过河吧,改革总要有人走在最前头,大不了村干部就不当了!”

  1998年5月,一项伟大的改革在洪田村开始酝酿。短短4个多月,村里先后召开了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分山到户。1998年9月29日晚,村两委会议,邓文山态度坚决地说:“今晚不讨论出个名堂,谁也别回家!”就这样,在他的带领下,投票顺利进行,80%以上的人赞成分山,形成了“分山到户”的初步决议,决定把“集体林”变成“个人林”,从根本解决集体林地林木“管不了、管不好”的老大难问题。

  村两委采取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先分后联的办法,不搞“一刀切”、不搞“一步到位”,在探索中运作,在完善中深化。洪田村组织“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在林业站技术人员的帮助下,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小班为单位,深入山场实地调查,逐片查明山场类型、面积、蓄积和出材等情况,确定全村商品林面积12812亩。

  所有通过评估的山林按1998年9月30日在册的合法人口,将产权均分到人。考虑到分山到户不利于经营管护的实际,村两委讨论一致决定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实行联户经营,将山林按全村总人口平均划为3大片,每片2个队,共形成16个经营组,每组约34~68人,每人分得山地6.2亩、材积16立方米。针对新旧合同衔接、人口确认、利益分配调整等问题,村委会和村林业合作社与16个经营组分别签订了经营合同,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林业合作社章程,确定“分”与“不分”的界限,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对人口的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问题进行调整,并坚持每5年分红一次,按人口平均得出分红额,实行多还少补,真正实现均山、均权、均利。为洪田村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护林力量、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改革成效:靠山养山百姓富

  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后,洪田村被确立为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永安市第一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民在集体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林农参与林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迸发,全村所有山林权属全部按规定落实到农户或联合体,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全村林农通过对承包的山林进行砍伐出售或二次流转直接获益370余万元,年人均得利4000多元,有效盘活了村集体林木资源,为林农靠山养山提供了有效保障。

  通过林改,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林农从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林农视山林为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在、子孙后代谋福利之源泉。爱林、护林、防治病虫害、预防森林火灾等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各经营实体在确定所经营的山林有专人专职轮流管护,有效制止了盗砍滥伐林木等不法行为,使森林资源效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林农在育林中纷纷采取“挖大穴、施基肥”等科学方式,促进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把山地当田耕,把林竹当菜种”的高效经营模式得到推广。

  “林改要让老百姓真正受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重如千钧、激起壮志!20多年来,洪田——这个全省第一个真正实现“山有其主”和“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中国林改小岗村”持续深化林改,加快转型升级、做优林下经济、发展生态旅游、探索竹林碳汇,实现了“林业兴生态美”“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目标,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广提供了可贵的借鉴。24年后的今天,洪田村依然迈着“林改进行时”的步伐,不断推进林改走深走实,让“洪田林改效应”持续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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