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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福建林业 发布时间:2024-02-0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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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摆在林业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我省林业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专题学习把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用好落实党支部每周学习交流、青年理论学习“五个一”等学习机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尊法崇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开展宣传宣讲、网络专题班、主题演讲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研究》等专题辅导课程,通过理论讲解、释法释纪、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执行力二是加强党对林业法治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林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好党章、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发挥头雁效应。三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印发2023年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省审改办公布《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林业行政许可事项20项(主项)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推进“三集中”改革,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方便群众办事,避免群众多头跑。全面开展电子证照梳理,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予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予提交实体证照。通过邮寄(网络)收件、邮寄送达等通讯手段实现了所有事项“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截至12月底,共办理各类办件1662件,全部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期办结的情形。三是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的对接融合、数据共享。四是做好项目用林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专班,主动派出审批服务“小分队”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项目用林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省市并联审查,压缩审批时限,对省以上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审。截至12月底,全省林业系统审核使用林地项目3183件、林地面积5317.79公顷,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项目187件、面积1559.27公顷。

三、加强依法治林,推动林业法治建设。一是加快林业立法。配合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3月审议通过该办法。积极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协同立法,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11月对《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草案)》开展第一次审议。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实施全省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实施2023年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林业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森林法实施日、野生动物保护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组织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市场、景区、校园等场所,发放宣传材料,推送短信微信,以案释法,营造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举办“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全省林业执法业务培训班”以及“全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培训班”等法治培训,培训学员200余人次。三是加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制定出台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并按照有关要求报备省政府。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具18份法制审核意见四是维护林区稳定,强化涉林矛盾排查化解,依法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事项。截至12月底,共登记受理涉林信访件325件,复核信访事项5件,办理省信访局转交办信访事项31件。全省林业系统未发生较大风险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被舆论负面炒作的涉林信访事项。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公开责任、完善绩效考核、强化权力公开、提升公开质量。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文件183件、依申请公开文件166件,所有应主动公开文件已全部公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36件、政协提案30件,满意率达100%。健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开展内部巡察。本机关行政决定未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或撤销,本机关行政行为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森林督查和林长制考核为抓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森林督查机制。深入开展森林督查质量提升年活动和全省毁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一是持续推进林业执法改革试点。选择10个县开展林业执法改革试点,深化“1+4”执法改革措施,整合力量、创新机制、提升能力、强化保障,探索出“一带三”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执法福建经验二是创新机制破解执法难题。健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深化与公安机关的林业执法协作,推动“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效,积极推动林业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制度,坚决依法依规收回、恢复被非法侵占的林地。三是压实监管责任。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平安福建建设考核内容和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相关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者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将“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以及种苗许可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检查结果按要求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五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林业“双打”工作,查处种苗违法案件3起。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79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会同公安厅、省海洋渔业局等十二个部门开展“2023清风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528起。联合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0项,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6个,行政处罚3起。联合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查处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案件25件。

2023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如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足,部分林区群众和项目业主依法用林意识不强,盗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时有发生。对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方法不多、效果有限。林业执法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做好林业地方立法。继续配合做好《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立法工作,开展《福建省森林条例》修改立法调研。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四是强化林业依法治理。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管理和清理。五是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六是维护林区安定稳定。妥善办理涉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完善涉林纠纷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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