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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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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推进林业地方立法。一是配合做好《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0221124日审议通过该条例。二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一法一例”执法检查,认真总结并报告贯彻落实《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工作情况。三是做好2023-2027年林业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申报,开展《福建省森林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二、深化林业简政放权。一是编制林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省审改办统一部署,认领中央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0项、子项55项,梳理地方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项、子项4项,编制形成我省林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二是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将省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审批事项(省直属国有林场除外)委托设区市办理,将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委托市、县级办理,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部分省级权限委托下放市、县级办理,进一步扩大市县两级的审批权限,确保“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推进“三集中”改革,规范建设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所有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将省属国有林场内部用地列入“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3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落实工作。2022年,我局共办理各类办件1509,全部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一是制定实施全省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全省林业执法业务培训班”“全省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培训班”等法治培训。组织全省林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828人通过林业专业考试。三是做好党章、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印发实施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分发《党章》《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行政处罚处法》等,并结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周一学开展学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先后举办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5·12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全国草原普法宣传月”、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41周年和庆祝第44个植树节、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周、《森林法》施行日等活动。

四、强化林业依法治理。一是印发实施法治福建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涉林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审核出台7件规范性文件并报备省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局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或失效15件。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1三是推进林业执法改革试点,下达480万元选取邵武、清流等10个县开展林业执法改革试点。四是举办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析和森林督查业务培训班。会同司法厅随机抽取各地林业行政处罚案件40件开展案件评析,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修订《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制定《福建省森林督查办法》;深化与公安机关的林业执法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推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效。六是维护林区稳定。依法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强化涉林矛盾排查化解,共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322件,受理本级复查、复核信访事项7件。全省依法调解林地承包经营纠纷65起,涉及林地面积6267.58亩,调解成功率100%。林业系统未发生较大风险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被舆论负面炒作的涉林信访事项。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一是压实监管责任。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林长制和各级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全省平安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者主体责任。二是开展种苗质量抽查。省级共抽查14个县(市、区)60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抽检了3个种批、60个苗批,合格率均为100%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在高森林火险期深入基层开展森林防火监督检查,组成联合督查组在重点时段加强森林防火专项督导。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将“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以及种苗许可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检查结果按要求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五是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实地核查,调查了解我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探索建立“一场一档”管理机制。

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做好林业“双打”工作。印发《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林业“双打”工作。全省共查处种苗违法案件3,处罚金1.7万元、没收0.1万元。二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对重点预防区、疫木除害处理场、木材加工企业、村居房前屋后等开展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83起,立案查处83起(其中3起刑事案件),处罚金额74.4万元。三是开展“2022清风行动”。会同十三个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330起(其中行政案件78起、刑事案件252起),打掉犯罪团伙10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16人,收缴野生动物963只、野生动植物制品2684件,清除非法猎具渔具1713个,收缴违法所得3.2132万元,罚款25.2758万元。四是开展“网盾行动”。会同九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线上非法出售、购买、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活动以及线下非法出售、购买、寄递、食用、利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2022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对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够,部分林区群众和项目业主依法用林意识不强,盗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对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方法不多、效果有限。三是林业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3年,省林业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做好林业地方立法。推进《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修订工作。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四是强化林业依法治理调整权责清单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管理和清理。五是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六是维护林区安定稳定,妥善办理涉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完善涉林纠纷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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