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林业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新福建的目标,按照局党组提出的“343”新时代福建林业发展总体思路要求,加快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确保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国家林草局召开的多个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工作成效得到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以及国家林草局张建龙局长的多次批示肯定。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深化林业改革有新进展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继续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林业金融创新、集体林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等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公益林乔木林等每亩补助提高1元、达到23元/亩,对天然商品乔木林每亩补助提高5元、达到20元/亩,合计增加补偿资金1.25亿元。二是加大赎买等改革力度。继续加大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力度,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有效促进赎买等改革增量拓面,新增赎买面积5.1万亩、累计达32.3万亩。三是创新普惠林业金融产品。创新推出“福林贷”“金林贷”“惠林卡”“益林贷”“邮林贷”等“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累计发放贷款63.4亿元、受益农户近5.7万户。四是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新培育家庭林场、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28家、累计5564家。五是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二、造林绿化美化有新提升
全省植树造林107.2万亩、占任务的119%,其中“三沿一环”森林景观林建设7.1万亩、占任务的108.9%;全省完成森林抚育336.5万亩、占任务的112.2%,封山育林210.8万亩、占任务的105.4%,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营造林年度任务。一是实施新的绿化美化工程。在抓好面上造林的同时,在武平县召开现场会,推进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等“三个百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截至2019年底,已创建森林城市(县城、城镇)69个、省级森林村庄500个(其中国家级森林乡村346个),改造提升森林公园 35处、森林步道建设131公里,建成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55个、森林景观带676公里。二是加快推进森林城市、乡村建设。南平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南安、惠安、石狮、漳浦、东山等5个县(市)获评省级森林城市,实现全省九市一区全部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县级城市全部获评省级森林城市两个“满堂红”。同时,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大力推进“四旁”植树绿化,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全省完成村庄绿化(含铁路沿线村庄绿化)面积2.9万亩、占任务的150.8%。三是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示范项目建设22.8万亩,共利用国开行、农发行贷款40亿元,累计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11.4万亩。同时,主动作为,积极推进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完成马尾松林优化改造1.1万亩、森林精准提升3.23万亩和迹地更新2.8万亩。四是世园会参展成效显著。室外展园和室内展馆均获金奖,选送的展品454个获奖、获奖率98.7%,参展工作得到组委会和广大游客的高度赞赏,被组委会授予最佳组织奖。
三、强化资源保护有新举措
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赋予林业部门的职责和使命,加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监管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一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并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成立自然保护地专家库,建立专家咨询决策机制。组织开展第二轮百日攻坚,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实施方案确定的12项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二是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主动作为,全力做好过渡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了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零火灾、零伤亡”。全省仅发生森林火灾27起,受害森林面积3406.5亩,创历史新低。同时,积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2‰,无公害防治率99.8%。特别是经省政府同意,部署开展了两轮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根据2019年秋季普查结果,我省没有增加新的疫区,疫情面积持续下降,顺利通过国务院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强化依法治林。加快推进林业立法进程,完成了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森林督查、绿卫执法、毁林建墓整治、非法采矿治理等专项行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同时,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安定稳定。
四、助力乡村振兴有新贡献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快推动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19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将达6451亿元、比增8.9%。一是大力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会同省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多措并举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全省发展林下经济面积2987万亩,产值635亿元。二是培育壮大“三个千亿”产业。强化项目带动,扶持永安、政和、顺昌三个竹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重点县,14个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和76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林竹、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三个千亿”产业发展。特别是组织编制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总体规划,在漳州召开全省国有林场“一场一景”建设现场会,加快培育森林旅游、康养等产业发展,将森林旅游培育成为新的千亿元产业。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6.18”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对接,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全省林业系统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13项(其中一等奖3项),发布8项省地方林业标准;实施中央和省财政科技推广项目41个,建设各类示范基地1.2万亩。同时,积极做好产业服务协调,继续搭建“林博会”“花博会”等平台,引导企业拓展市场。
五、机关党的建设有新作为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夯实自身建设基础,为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推动林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证。一是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制定完善13项规章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挖掘并大力弘扬省洋口林场杉木育种科研团队“久久为功守初心,一棵杉木做到底”的“洋林精神”;深入贫困乡村开展党建“五级联创”活动,落实精准扶贫帮扶资金180多万元;推进福州植物园改造提升等一批“解难题、化积案、办实事、惠民生”项目落实,切实把主题教育的成效落到实处。三是主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成立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专班,主动协调解决福厦高铁等52个重大项目用林问题。继续推进“放管服”,进一步下放林地审批权限,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林服务保障。全省共审核永久用地2502件、面积9.05万亩,其中省重点项目144件、面积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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