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的有关部署,近日,省林业局在福州召开林票改革工作座谈会。省林业局有关处室局站,有关市、县(区)林业局及国有林场,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等相关负责同志近3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原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原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等专家到会指导。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代表深入交流各地林票改革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明确林票内涵外延、统一林票名称、规范林票运作、奖补林票改革、推动林票交易等对策建议。黄建兴老厅长等专家提出要区分林权证和林票的定性、注重规范使用林权证、规范林票制发和使用等建议。
期间,林旭东认真听取与会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与大家不断互动交流,共商深化林票改革之策。他指出,近年来林票改革作为我省基层林改实践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在巩固林改成果、破解经营难题、促进维权增益、建设现代林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他强调,林票改革工作虽然取得良好开端,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下一步必须围绕促进权利明晰、权益实现、权能激活,推动林票运作规范化、制度化。一要着力拓展主体。要创新林票制发主体,引导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林票制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风险隔离制度,增强制发主体安全性与活力。二要着力推开交易。要统一林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完善林票交易系统和规则,探索将中短期内可采伐的林木开发成林票,为林票交易创造有利条件。三要着力规范制作。要提升资产评估精确度,实行林票制发登记实名制,借鉴南平“四个一”模式规范合作经营,确保林票合作标的物安全、保值、增值。四要着力扩大融资。要大力推动“林票直接质抵押”等信贷模式,积极探索林权反担保林票融资经营模式,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要开展林下空间不动产登记,转换为林票,实现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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