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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编限单位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7-2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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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泰宁县部分编限单位申请调整使用采伐限额的请示》(明林政资〔2023〕11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编限单位因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3年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5250立方米,其中: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3930立方米;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1320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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