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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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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加强森林生态安全建设,提出了“四个着力”(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要求。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对此,着眼我省高森林覆盖率的实际和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在保障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增、继续居全国首位的同时,通过实施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着力在“提质量、增效益”上下大功夫,不断优化林分、美化林相,推动造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至2025年,实施重点区域林相改善30万亩,其中城乡一重山生态景观林10万亩、绿色通道生态景观林10万亩、江河流域生态景观林5万亩、沿海防护林5万亩;建成森林步道1500公里,步道沿途森林覆盖率达78.94%;建设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1000个。

  三、主要措施

  坚持造林复绿与林相改造并举、绿化与美化并重,以城市周边、村庄四旁、江河两岸、交通干道两侧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大力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丰富森林结构层次,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一是推进城乡一重山林相改善,打造多彩之林。至2025年,建设城乡一重山生态景观林10万亩。二是推进绿色通道林相改善,打造妩媚之林。至2025年,建设绿色通道生态景观林10万亩。三是推进江河流域林相改善,打造生态之林。至2025年,建设江河流域生态景观林5万亩。四是推进沿海防护林林相改善,打造健康之林。至2025年,提升建设沿海防护林5万亩。五是推进森林步道建设提升,打造原真之林。至2025年,建成森林步道1500公里,步道沿途森林覆盖率达到78.94%。六是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品质提升,打造宜居之林。至2025年,建设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1000个。

  四、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资金投入、科技支撑等4个主要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及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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