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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省林业局防灾处 发布时间:2022-10-1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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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林防发〔2022〕88号)要求,为建立健全机构改革后林业系统应对森林火灾工作机制,逐步提高国有林场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警、火灾扑救能力,确保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维护全省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助力现代化林业强省建设,特印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闽林文〔2022〕85号)。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55个森林防火重点县林业消防专业队伍配备率达到100%,每个设区市至少配备1支林业消防专业样板队伍。到2030年,国家公园、国有林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均应配备林业消防专业队伍,形成比较完备的林业消防队伍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建队模式:林业系统内,以国家公园、国有林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建队,人员构成采用在岗职工、公益岗位聘用和社会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模式。

  (二)建队要求:林业消防队伍分专业消防队伍、半专业消防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三种,其中专业消防队伍和半专业消防队伍均属于林业消防专业队伍。文件规定林业消防队伍名称、队伍类型、建队规模、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制度和内业建设、业务培训等相关要求。

  (三)保障内容: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权益保障、健全激励机制等三个方面推动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林业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人员规模、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工资待遇、技能提升等保障措施。

  四、解决问题

  (一)抓住建设重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林防发〔2022〕88号)建设目标为“到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配备率达到100%。到2030年,在此基础上,以森林草原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和具备条件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均应配备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形成比较完备的林草系统专业消防队伍体系”。国家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是综合有林地面积、气象等级、物候情况区划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一般有林地面积大,建设林业消防队伍尤为重要。为此,我省2025年建设目标为,全省55个森林防火重点县林业消防专业队伍配备率达到100%。福建省55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分别是,南平市10个:延平、建阳、邵武、武夷山、建瓯、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三明市11个:三元、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龙岩市7个:新罗、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漳平;漳州市5个:诏安、平和、南靖、华安、长泰;泉州市4个:南安、安溪、永春、德化;莆田市2个:城厢、仙游;福州市7个:马尾、晋安、闽清、闽侯、永泰、罗源、福清;宁德市9个:蕉城、古田、屏南、周宁、寿宁、福安、柘荣、福鼎、霞浦。

  (二)部门履责不越位。机构改革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革,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均移交应急部门管理。按照职责分工,林业部门重点做好国有林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管。为此,林业系统内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建队主体。

  (三)结合本省实际。国家要求专业消防队伍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全年或防火期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10分钟内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90%。我省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业系统内国有林场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分散、基础薄弱、短期内难以实现专业消防队伍配备率,为此,55个重点森林防火区域以林业消防专业队伍配备率为目标,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均可。每个设区市至少配备1支林业消防专业样板队伍,对辖区林业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起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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