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改革发展会议暨省级总林长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的“高起点深化林业改革、高效益发展富民林业、高层次推进闽台融合”三项重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落实五大任务,持续深化林业改革
(一)规模主体培育。继续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示范带动培育家庭林场、合作社、股份林场、林业大户、营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营。2023—2025年,每年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0家,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100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农合作,鼓励林业企业以合作式、订单式等模式与林农合作建设原料林基地。
(二)专业经营增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国有林场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百场带千村”“联办实体、职业经理、专业经营”等方式,形成合作经营、股份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形式多样的林业经营新机制。大力扶持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蛙、林下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下经济,实现“不砍树也致富”。总结推广林票、地票、森林生态银行等经验做法,支持各地制发可流转、可抵押、可交易的权益凭证。
(三)管理服务优化。探索开展林木采伐制度改革,推进顺昌县、沙县区、漳平市林木采伐改革试点工作,漳州市要选取1~2个县开展桉树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开发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期限长、利率低、手续简便的林业金融产品,使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投入林业生态建设。继续实施森林综合保险,鼓励创新推广林业特色险种。完善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支持创建管护、造林、采伐、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林业综合服务组织,提供林业生产经营综合服务。
(四)试点示范推动。三明、南平、龙岩市要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特别是三明市要按照我局出台的《关于支持三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若干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其他地区也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试点工作,形成互学互鉴、互促共进的良好改革氛围。邵武、顺昌、永安、沙县、尤溪、上杭、武平、漳平、云霄、平和、南靖、德化、永泰、柘荣、周宁要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示范带动林改深化。
(五)权益价值实现。建立线上线下、多级联网的林权交易服务体系,积极做好集体林地新一轮延包工作,南平、三明、龙岩要选择一个县探索开展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厦门、泉州、福州、平潭等地要根据财力情况,先行一步,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加快培育碳汇林,推进林业碳中和试点,进一步完善林业碳汇培育、交易机制。
二、着力培育“五个一批”,助力千亿产业发展
(一)培育一批园区。主动服务,加强协调用林用地等要素保障,重点培育漳平、永春、漳浦、顺昌等4个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支持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德化国宝木竹加工园区、尤溪县竹木加工区、长汀县闽赣竹木制品精深加工循环产业园、漳州西禅木业产业园、三元循环经济产业园等6个省级林业产业重点园区发展。鼓励各地围绕园区建设和当地实际,按照强链延链补链行动,实行全产业链招商,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力度,确保落地生成一批项目。
(二)培育一批重点(特色)县。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重点扶持晋江、仙游、沙县、建瓯、安溪、永安、建阳、南安、邵武、尤溪等林产工业重点县(林产工业产值达100亿以上)和龙海、南靖、长泰、永春、连城、新罗、涵江、漳平、建宁、漳浦、秀屿、政和等林产工业特色县发展(林产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产值比重达20%左右)。对列入重点县、特色县的,在用林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精深加工,在政策等方面重点扶持,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扶优扶强23家涉林上市企业为重点,稳定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达220家以上。
(四)培育一批品牌。立足各地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培育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每年争取新培育10个省级以上品牌。
(五)培育一批平台(基地)。继续办好海峡两岸花博会、林博会等,着力搭建贸易流通平台。持续搭建科企、政企、银企、农企等对接服务平台,每年开展对接活动2次以上。推进丰产竹林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工业原料林基地、储备林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强与中林、中建、中化等央企合作,共同推进“央地”合作共建基地。
三、大力开展“三大合作”,深化闽台融合发展
(一)林业经贸合作。积极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动台商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台湾企业投资兴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引进涉林台资企业,进一步推动林业种植、木材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三产融合,打造台胞台青创业热土。
(二)森林康养合作。学习和借鉴台湾的经验,推进两岸森林康养标准共通试点。探索两岸融合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路径,扩大闽台基层交流与合作,推动森林康养基地融入台湾森林康养元素进行提质增效。
(三)科技文化合作。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台湾人才驿站,为来闽台湾人才提供集商务洽谈、展示推广、休憩休闲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依托海峡两岸生物多样性与森林保护文化研讨会等交流平台,继续在林木良种引进、花卉新品种培育、海峡两岸农林科技合作交流以及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促进闽台林业科技水平上台阶。
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按照“一月一小结一调度、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总结”要求,及时总结上报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认真填报《福建省深化林改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局。各设区市林业局要指导各试点县确定试点内容、制定试点方案,并于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局备案。联系人:林仙淋,电话:0591-88608114,邮箱:lytlgc2015@126.com。
附件:1.每年深化林改任务分解表
2.福建省深化林改情况统计表
3.林业产业运行情况调度表
附件1
每年深化林改任务分解表
万亩、家
|
南平市 |
三明市 |
龙岩市 |
漳州市 |
泉州市 |
莆田市 |
福州市 |
宁德市 |
林权流转面积(包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林下空间使用权等流转) |
50 |
45 |
35 |
20 |
15 |
5 |
10 |
20 |
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
30 |
30 |
40 |
20 |
30 |
10 |
20 |
20 |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标准化建设 |
17 |
18 |
24 |
6 |
18 |
- |
6 |
11 |
附件2
福建省深化林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万亩、万元、个、件、起
序号 |
项 目 |
数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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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当年 新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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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权 流转 |
流转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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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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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权 抵押 贷款 |
贷款资金总量 |
|
|
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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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林权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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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权收储机构个数 |
|
|
||
通过林权收储机构担保的贷款资金量 |
|
|
||
通过林权收储机构担保的贷款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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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型 林业 经营 主体 |
林业专业合作社个数 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面积 |
|
|
家庭林场个数 |
|
|
||
家庭林场经营面积 |
|
|
||
股份合作林场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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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合作林场经营面积 |
|
|
||
企业与村集体、林农合作办基地个数 |
|
|
||
企业与村集体、林农合作办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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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下 经济 |
补助项目个数 |
— |
|
补助资金支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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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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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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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利用面积(季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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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总产值(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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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发展林下经济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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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纠纷 调处 |
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起数 |
|
|
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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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 体系 |
县级林业服务中心个数 |
|
|
乡镇林业服务中心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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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中介机构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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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组织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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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量(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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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介机构主要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社会化中介机构。2. 专业服务组织主要指造林、防火、采伐、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专业队伍。3.如有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附报有关材料。4.省级林下经济重点乡镇、种苗繁育基地、品牌建设情况每季度报送。
附件3
林业产业运行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
主要工作 |
工作成效 |
主要问题和 主要趋势 |
重点对策 |
备注 |
林业产业总产值和规上工业产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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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招商促投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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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服务稳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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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园区育重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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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项目保稳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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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展会搭平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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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合作促融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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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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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商主要为辖区内涉及林业产业5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促投资情况;抓园区主要为辖区内林业产业专业园区发展情况(我省重点培育漳平、永春、漳浦、顺昌等4个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德化国宝木竹加工园区、尤溪县竹木加工区、长汀县闽赣竹木制品精深加工循环产业园、漳州西禅木业产业园、三元循环经济产业园等6个省级林业产业重点园区发展;重点扶持晋江、仙游、沙县、建瓯、安溪、永安、建阳、南安、邵武、尤溪等林产工业重点县和龙海、南靖、长泰、永春、连城、新罗、涵江、漳平、建宁、漳浦、秀屿、政和等林产工业特色县发展);项目主要为竹产业、林下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等省级财政林业经济项目情况;抓合作促融合主要为闽台林业融合发展情况。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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