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精神,为确保全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顺利开展,拟遴选若干施训机构作为2024—2026年度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平台。现就征集施训机构和专业科目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营林(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护、航空护林)、林草产业科技(林地复合种植、花卉)、林草工业(林产工业、林业机械)、森林经理(调查规划、碳汇林权)、园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设计、游憩设计)等。
二、培训形式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全省林业专技人员提供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4—2026年度。
四、施训机构基本条件
(一)机构资质要求。应为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具备省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质,具有较丰富的林业专业科目培训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予以优先推荐。
(二)平台资质要求。具备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平台网站具备合法域名,并通过通信管理部门ICP备案。
(三)平台安全要求。按照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平台应具备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备案证明,配有数据安全专员。
(四)平台带宽要求。具备承担网络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硬件设施设备与网络环境。具备足够的服务器带宽,能够满足万人以上同时上线学习需求,能够保障全省林业专技人员大规模在线学习时,网络平台运行稳定。
(五)课程内容要求。根据国家和我省对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提供符合专业科目学习内容、高质量的培训课程,课程数量不少于60学时/年,且每年更新课程内容不低于总量的50%。培训课程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或使用授权,须具备完善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视频课程(学习资料)在上传至公开网络前须经“三审三校”,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涉及政治敏感话题、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
(六)平台系统功能要求。平台系统应提供网络培训所需要的注册、登录、报名、缴费、课程学习、练习、考试、教学管理及客户服务等必要功能,在线学习和考试过程中能应用技术手段对学习状态进行监测,保证在线学习的时长和效果。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系统。同时具备移动端学习功能的予以优先推荐。
(七)服务能力要求。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和运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详实记录学习过程,建立学员考核制度,学员培训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生成培训合格证明和结果数据。配备专职客服团队,能够提供电话、短信、互联网在线、电子邮箱等多渠道配套服务。
(八)平台对接要求。具备与“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技术能力。
(九)财务管理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规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能向学员开具“培训费”项目收费发票。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平台的施训机构,请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报告、施训方案等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报送省林业局人事教出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我局将综合考虑各机构的施训条件和能力,择优遴选2024—2026年度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平台,施训机构名单将在福建省林业局网站上公布。
(二)每年度林业专技人员专业科目培训完成后,施训机构应当向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报送工作总结,实施培训情况将作为遴选下一轮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张捷、梁策
联系电话:0591-88608134、87836837(兼传真)
电子邮箱:lytrjc@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
2.申报2024—2026年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简明表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训方案
3.申报2024-2026年全省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简明表(附件2,一式3份)
4.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接入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闽人社办〔2023〕222号文附件3,一式3份)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通信管理部门ICP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已开发录制完成或目前可以提供学习的林业专业课程目录(包含类别、科目名称、授课人、学时等)
10.以往开展林业专业科目培训相关证明材料
11.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压力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教学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13.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其他证明施训能力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不予退回(注明退回的原件除外)
附件2
申报2024—2026年全省林业专技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简明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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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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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省级以上 继续教育基地 |
□国家级 □省级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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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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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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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 |
□有 □无 |
安全等保备案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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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备份系统 |
□有 □无 |
移动端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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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林业专业课程总学时 |
收费标准 |
元/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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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管理人员人数 |
客服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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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 数据安全专员 |
□是 □无 |
是否通过第三方 压力测试 |
□是 □无 |
|
学习状态监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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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开展林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情况 |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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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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