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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上报福建长乐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8-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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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
    福建长乐国家森林公园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闽江口南岸长乐市的中部,前身是2008年经国家林业局准予(林场许准〔2008〕1183号)设立的“福建董奉山国家森林公园”,获批后长乐市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编制并实施了《福建长乐董奉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9-2015)》;2013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公园经营面积由1120.5公顷变更为1823.17公顷,名称变更为“福建长乐国家森林公园”;2015年,经国家林业局准予改变经营范围,公园面积由1823.17公顷变更为现在的1768.9公顷。
    2016年,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林规发〔2015〕57号)的要求,长乐市森林公园管理处委托福建省源野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长乐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016年9月我厅组织专家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评审,经专家审查,认为该《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建设目标及功能分区合理,总体布局较科学,体现了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该《总体规划》已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同时书面征得长乐市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和交通局等部门及所在地古槐镇和罗联乡政府同意。
    现将《总体规划》随文上报,如无不妥,请予以批复。
     
    附件: 福建长乐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pdf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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