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自然生态文化需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19〕3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林综〔2021〕20号),我局决定开展首批省级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单位授权能够独立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单位或场所(国有林场、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城乡公园、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等),需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即“六个一”):
(一)一套自然教育运营管理制度
有一套完善的自然教育运营管理制度,包含服务流程规范、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二)一处自然教育场馆
有一处用于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固定场所,展示区、宣教区、体验区等功能分区合理,多媒体设施设备齐全,能容纳30人以上同时开展活动。
(三)一条自然教育体验线路
有一条能充分利用基地现有的旅游道路、巡护道路或城市绿道、森林步道的自然教育体验线路,线路设置需集游览观光、科普教育和互动体验于一体。
(四)一支自然教育队伍
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具备自然教育知识或接受过自然教育专业培训的师资队伍(可兼职),且有1支合作的志愿者队伍。
(五)一门自然教育课程
有一门自行编写或联合研发的自然教育课程(或教材),且能充分体现基地所在地的自然特色和文化内涵。
(六)一座具备接待能力的场所
有一座自然环境良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并配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要求的基础设施的食宿接待场所(可合作)。
二、申报材料
(一)《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详见附件,纸质加盖公章2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相关证明材料(编印成册后提交2份纸质和PDF电子版)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扫描件);
2.“六个一”相关证明图片(各5张以上,能清晰反映具体情况,并提供课程内容或相关教材);
3.其它特色材料,如自然教育规划或方案文本、自制教具、图书、宣传册、文创产品及申报单位相关荣誉证书等。
三、申报及认定方式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并经县(市、区)、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林学会;省属国有林场可直接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局直属单位可直接向省林学会申报;经中国林学会认定的全国自然教育学校(基地)只需提交《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
(二)省林业局、省林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开展实地核实,并按照《省级自然教育基地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得分80分以上即可列入公示名单。
(三)在省林业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林业局、省林学会共同认定为省级自然教育基地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省林学会 钱国钦,136****9902
电子邮箱:qianguoqin999@163.com
省林业局 张梦婕,137****4807
附件: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省级自然教育基地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林业局制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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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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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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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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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市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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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总面积 亩,其中室内 平方米,室外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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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条件 |
距离国道 |
公里 |
距离省道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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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条件 |
基地范围内通信 信号全覆盖 |
£是£否 |
外部通讯 设备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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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总投资 |
万元 |
2022年基地 经营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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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地 经费投入及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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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可接纳人数 |
2022年 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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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接待能力 |
可同时容纳 人用餐,床位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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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数量 |
其中:专职人员 人 兼职人员 人 志 愿 者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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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内容与要求 |
申报基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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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运营 管理制度 |
一套完善的运营制度,包含服务流程规范、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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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场馆 |
一处用于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固定场所,展示区、宣教区、体验区等功能分区合理,多媒体设施设备齐全,能容纳30人以上同时开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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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 体验线路 |
一条能充分利用基地现有的旅游道路、巡护道路或城市绿道、森林步道的自然教育体验线路,线路设置需集游览观光、科普教育和互动体验于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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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队伍 |
一支不少于5人的具备自然教育知识或接受过自然教育专业培训的师资队伍(可兼职),且有1支合作的志愿者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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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育课程 |
有一门自行编写或联合研发的自然教育课程(或教材),且能充分体现基地所在地的自然特色和文化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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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接待能力 的场所 |
一座自然环境良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并配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要求的基础设施的食宿接待场所(可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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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情况介绍或自荐理由 |
(2000字以内,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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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关奖励、称号 |
(奖励或称号的名称,获得时间,颁发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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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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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单 位(盖章)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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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林业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单 位(盖章)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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