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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600-2026-00063
  • 文号: 闽林计财〔2026〕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6-26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26-06-2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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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财政金融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

  为做好2027年国土绿化、林业生态保护省级财政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省级林业相关单位按照现有资金管理办法,参照2026年申报做法,结合林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重点,组织做好本地区(单位)项目和资金申报工作。要根据可用财力,合理确定项目规模,严格控制成本,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项目法管理的森林步道建设、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以相关管理机构(法人单位)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其他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项目以设区市审核汇总打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任务细化到县)。项目要明确立项依据、建设内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实施期限和范围、投资估算和绩效目标等,并予以量化描述,确保项目建设必要、资金投入高效、绩效目标合理、建设方案可行。同时,各地要结合申报的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山水工程中林业项目等,统筹考虑省级相关资金的项目安排,并落实市、县(区)项目的相应投入,确保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项目投入到位。

  二、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相关单位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排序。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于7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省林业局,并以电子邮件发送省林业局计财处邮箱fjlyjc@163.com,申报材料包括:专项资金总体申报情况、实施方案及相关附表(见附件1-3)。按项目法管理的项目需向省林业局相关业务处室报送附件4所需的具体材料。省属国有林场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林业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直接报送省林业局。各设区市、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不得重复申报、报大建小,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原则上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修改。

  三、按程序确定拟支持项目。省林业局对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根据省级审核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于8月15日前按程序重新上报,不得修改原申报文件。省林业局对项目法管理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各设区市、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及时开工建设。经审核修改后的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项目方案,作为省级因素法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按项目法管理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确有必要调整的,在不降低项目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的条件下,按程序报省林业局调整,项目总投资的调整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原申报方案总投资的10%。

  联系人:省林业局魏晓婷  电话:0591-88608186

       省财政厅陈天敏  电话:0591-87097992

  附件:1.2027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2.2027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汇总表

      3.2027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法管理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7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项目法)

      5.省级财政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6.省级财政森林步道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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