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尤溪县认真践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理念,推深做实“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生态警长+护林员”巡林机制,构建部门协作、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合力整治涉林涉生态重点难点问题,筑牢生态“保护墙”,助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县林长办联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世界湿地日”“世界生物多样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宣传活动;依托九阜山旅游景区,打造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加强游客生态普法,年均受教育达9万余人次;在防火戒严期,适时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共建平安林区”为主题的防火宣传进校园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良好氛围。

在“生态警长+护林员”巡林模式的基础上,依托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无人机巡逻等方式,建立“天上看、网上查、地上巡”森林资源执法闭环监管模式。同时,创建 “林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执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建立 “生态司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赔偿”多元生态修复保护机制,会同县法院、检察院等设立联合吉木补植复绿基地,累计替代补植复绿462亩。在全市率先将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引入涉野生动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引导涉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嫌疑人认购三明林业碳票,核销碳汇667吨。

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以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县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夏季攻势”“绿盾行动”“清风行动”“昆仑行动”“护松2024”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涉林重点行业、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和行业监管;借力尤溪融媒体中心录制“法治在线”栏目,以面对面访谈的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文明饮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