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确定福建省主要林木的通告
闽林〔2017〕10号

根据《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确定乐东拟单性木兰、观光木、卷荚相思、红花香椿、小果油茶等5个树种为福建省主要林木,现予通告。

附件:福建省主要林木目录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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