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106
  • 文号: 闽林函〔2024〕18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7-10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21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21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种苗站 时间: 2024-07-10 17:37

马祥庆委员:

  《关于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41121号)由我局会同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种质是育种的物质基础,种质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确保种源安全的决策部署,制订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5年)》,按照“搞好普查、有效保护、科学评价、积极利用”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我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有力助推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2012—2017年,我局组织完成全省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水松、兰科植物等专项调查。2016年,正式启动全省第一次大规模、系统性的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目前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和省级复核验收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汇总编撰,首次摸清了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本底。2023年,制定印发《福建省林草种质资源收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启动实施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三年行动。

  二、持续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全省建成省级以上林木种质资源库10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5个,率先建成全国第一个杉木第4代种质资源库、唯一的木麻黄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全省累计收集保存各类种质资源16000多份。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11个,其中国家级16个、省级24个、市(县)级71个,保护了全省约8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各类典型生态系统、植被类型。依托福建省林科院成立濒危野生植物人工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持续推进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人工繁育技术研究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评价利用。通过持续开展林业种苗科技攻关,组织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并采用项目首席主持人负责制,强力整合省内外科研力量,充分发挥“产学研”协作优势,扎实有序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评价利用。全省选育出8960个优良材料,通过审定林木品种804个、认定37个,林木良种数量、档次均位居全国前列;突破了杉木组培等无性育苗产业化瓶颈,杉木、蝴蝶兰等育种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

  四、强化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基础保障。全省初步形成以“一校一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科院)为主体、其他涉林高校院所和企业协同参与的创新平台体系。省级财政设立国土绿化林业专项资金,其中林木良种培育补助主要用于省级以上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管理、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十四五”以来,省级以上财政安排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16494万元。另外,2023年省财政安排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资金2250万元,支持开展涵盖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领域在内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提案有关建议,科学谋划“十五五”乃至2035年的全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规划,加快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收集三年行动。继续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林业种苗科技攻关和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林业项目,扶持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同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构建集林木种质资源管理、研发和利用的共享大数据库平台。进一步壮大种业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为我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潘  昕(省林木种苗总站) 

  联系电话:0591-88608013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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