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100
  • 文号: 闽林函〔2024〕18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7-0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5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53号提案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改革发展处 时间: 2024-07-08 17:21

林斌委员:

  《关于擦亮对台工作品牌,全面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福建会客厅”的提案》(202430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武夷山国家公园开展对台交流合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做好闽台林业融合发展工作。5月11日,国家林草局出台《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支持武夷山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与台湾建立合作机制。

  二、加大武夷山国家公园对外交流合作力度。武夷山国家公园通过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厦门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武夷学院、福建省气象局、福建省林科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美国俄勒冈州国家公园、加蓬洛佩国家公园等开展访问交流,协助国家林草局与法国开发署举办“中法国家公园体系对话”等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探索完善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模式,提高国内外影响力。同时,通过投放公益广告、冠名高铁、发行《国家公园》纪念邮票以及在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福建省电视台等推出武夷山国家公园图文报道等方式,持续营造国家公园建设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武夷山国家公园知名度。

  三、支持南平市创建“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落实竹产业扶持政策,对重点项目落实“一企一策”,强化用林用地保障、项目资金安排、税收减免优惠等,为实施“以竹代塑”提供资源、技术、人才等保障。指导南平市出台《推进“以竹代塑”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生活领域、重点行业等八个领域开展“以竹代塑”创建活动。指导南平市建立《竹产品推广目录》,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全面应用竹产品、竹装修、竹建材,并根据税务购销发票和银行转账记录给予采购金额的10%奖补。支持南平市举办武夷山竹业博览会、政和竹产品设计大赛等,提高南平竹业知名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吸收您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以及国家林草局《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林草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推动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一是跟踪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与台湾有关国家公园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管护、科普宣教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提高管理和保护水平。二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合作,讲好国家公园故事,传播国家公园理念,擦亮武夷山国家公园品牌。充分发挥武夷山国家公园品牌优势,大力开展对台合作交流,深入挖掘朱子文化、茶文化等传统文化潜力,积极打造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对台合作平台。三是积极支持南平市争创全国首批“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扶持龙竹科技等“以竹代塑”龙头企业发展,辐射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和半成品加工企业,壮大“以竹代塑”产业链条;依托福建省竹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探索推进两岸竹产业领域的双向合作及标准制定。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王薇(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803957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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