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086
  • 文号: 闽林函〔2024〕16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6-25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3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按照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1033号提案进行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计财处 时间: 2024-06-25 10:31

环境资源界:

  《关于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提案》(202410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及福建省实施方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对照提案中的建议,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在全国率先编制印发《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2022—2035年)》,提出“一主三带九群”的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初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武夷山国家公园设立方案》,2021年10月武夷山国家公园成为全国首批设立的五个国家公园之一,2023年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获批实施。持续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形成《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23年6月省政府将方案报送国家林草局,待国家审批。

  二、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充分利用国有林场自有资金以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推动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和森林步道建设,目前全省已修建森林步道1480公里。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利用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对符合森林人家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条件的,积极予以指导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特色森林康养产品,打造森林康养示范基地。截止目前,全省共评定出16个省级森林养生城市、42个森林康养小镇、114个森林康养基地。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支持沙县林业“碳票开发贷”“碳票质押贷”等金融产品创新。从2022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用于花卉种苗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种植、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加工、林下经济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减轻贷款户利息负担。今年又在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新增林业改革试点补助,将林业融资平台建设纳入补助范围,用于扶持改革试点县(市、区)推动林业贷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抓好375,再创新业绩”工作思路,锚定现代林业强省目标,以林长制为引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充分发挥我省林业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着力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一是突出产业化利用。积极培育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多元主体合作经营,大力发展木竹加工、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提供丰富的林业产品,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共享林业生态提升的成果。二是突出市场化交易。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碳汇方法学研究和项目储备,持续深化“林业碳汇+”模式。依托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等,加快推进林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和林业股权、林业碳汇等权益交易,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促进林权增值增益。三是突出价值化补偿。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继续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更好地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生态保护,让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更多、范围更广,让林区林农收益更大。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林志勇(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89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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