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4-00084
  • 文号: 闽林函〔2024〕1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6-21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8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提案》(20241383号)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计财处 时间: 2024-06-21 10:10

黄惠玲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提案》(20241383号)由我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聚焦“钱从哪里来”问题,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助力“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

  一、在“政策支持”上下功夫。一是实施林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政策。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补助,列入贴息补助的贷款包括花卉种苗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种植、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产加工、林下经济等。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150万元。二是支持林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2024年在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新增林业改革试点补助1000万元,将林业融资平台建设纳入补助范围,用于扶持林业改革试点县(市、区)推动林业贷款工作。三是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竹产业、林下经济、花卉苗木产业发展,2023年起尤溪、福安两个全国油茶重点县获得中央财政油茶造林补助。

  二、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专业机构。引导辖内机构设立林业金融事业部和林业专业支行,组建专门服务团队,提高林业金融服务水平。二是优化审批工作。适当下放林业小额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改进评估方式。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由合作社、银行、林农三方共同确定林权价值,减轻林农负担。四是改进还款方式。推行无还本续贷模式,减轻林农贷款到期还款压力。五是优化建档评级。摸底有效需求清单,将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四类主体列为授信支持重点,对“有贷户”加大支持力度,对“无贷户”递进提供支付结算、融资咨询、新增贷款支持等综合服务。六是推行阳光操作。设立阳光信贷中心,建立阳光信贷制度,公开办贷流程,强化限时办结,规范操作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防范道德风险。

  三、在“服务模式”上下功夫。一是小额贷款模式。发展普惠金融,向林农发放符合政策的小额贷款,满足林农小额贷款需求。二是委托代理模式。代理政策性银行发放的涉林贷款,用于满足林农和林企较大额度的资金需求。三是林权反担保模式。由林业专业合作社、村级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为林农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林农以其自留山、责任山、林权股权等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四是林权直接抵押模式。林权所有者以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持“林权证”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该模式由永安农信社于2004年首创试点,并不断拓宽林权内涵,除林木外,还将毛竹、果树、茶树等经济作物纳入林权直接抵押范围。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贷款162.87亿元,受益农户12.07万户。

  四、在“贷款产品”上下功夫。一是针对林农前期造林阶段融资难问题,推出可以免抵押、免担保的“惠林卡”,林农只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林地承包证等“三证”就可以办理,一贷5年,循环使用,利率优惠。二是针对成林后林业抵押评估难、流转收储难问题,推出免评估、可由政府收储的“福林贷”,对林权实行免评估并在林业部门统一备案,一旦形成不良贷款,可由林权收储中心进行统一收储,有效破解林权评估专业性强、流转变现政策风险大难题。三是针对贷款期限与林木生命周期不匹配问题,推出长期限的“林权抵押按揭贷款”,破解期限匹配的难题,有效满足长期的造林、抚育资金需求。

  五、在“服务配套”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一站式”的服务机构。地方政府成立林业金融服务中心,银行、林业评估公司、林权收储公司、林权抵押登记部门等机构入驻服务中心,推行合作办公模式,为林业经营者提供“一站式受理”林业金融服务,简化林权抵押贷款办理流程和手续,借款人签订相关协议后2—3个工作日内贷款可到账。二是建立“共建式”的协作模式。采取整村推进、银村共建模式,发挥村级合作担保基金作用,发展“银行+合作基金+村委会+林农”的普惠制林业金融,有效解决单户林农抵押难、融资难问题。

  六、在“风险防控”上下功夫。一是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各地通过搭建林权收储公司等平台,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构建集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给银行推进林业贷款吃下“定心丸”。目前,全省已实现收储机构主要林区县全覆盖。二是完善森林保险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列明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风灾、冻灾等13种保险责任,鼓励林权叠加贷款保险,降低林业贷款风险。2023年,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优化制定新一轮森林综合保险遴选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各设区市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三是支持地方特色险种创新发展。扎实推进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各地也根据实际需求,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不断创新推出古树名木保护救治险、野生猕猴危害险等具有区域特色的林业险种,有效降低林业经营风险。

  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以林业金融发展助推林业改革发展。一是落实林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政策,争取省级财政继续安排林业改革试点补助,支持林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二是继续搭建政银企保对接平台,加强银林交流合作。三是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创新林业特色险种,防范林业经营风险。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蔡诗钗(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7853488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