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49
  • 文号: 闽林函〔2026〕9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5-15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8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8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种苗站 时间: 2026-05-18 15:30

魏长俊代表:

  《关于支持在南平市延平区建设福建省鲜切花交易市场以促进产业升级与共同富裕的建议》(第1828号)由我局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花卉苗木交易市场是花卉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花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持续加大花卉交易市场与物流中心建设力度,指导新建(重建)漳州市花卉交易中心、漳州花卉苗木集散中心(一期)和华威花花世界等大型花卉交易市场。全省已建成各类花卉市场48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花卉销售和流通网络。“十四五”以来,我局先后安排省级花卉专项资金1730万元,支持延平区花卉生产销售企事业单位建设花卉温室大棚9.2万平方米、花卉储存保鲜冷库6219立方米,为延平区花卉种苗繁育、生产销售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省商务厅依托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延平区花卉产业中心市场(延平区花卉物流中心)项目和华东球根研发中心项目(一期)百合花保鲜存储项目建设,补助中央财政资金共459.28万元,重点完善花卉仓储、冷链、配送等流通设施,建设专业化保鲜存储设施,强化种球研发与鲜切花保鲜技术应用,有效降低百合花等鲜切花的采后损耗,提升区域集散能力。

  您提出建设福建省鲜切花交易市场的建议,与我省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一致。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和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推进产业配套建设,指导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共同促进延平百合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持续实施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在对花卉温室大棚、储存保鲜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出台推进千亿闽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并商省财政厅进一步调整完善花卉产业补助政策,力争对建设花卉交易市场、举办花事活动等给予资金补助。

  二是做好规划布局。继续指导延平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规划建设集交易、仓储、研发、文旅、冷链物流、金融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花卉交易市场,吸引省内外花卉种植大户、经销商、电商平台入驻,探索花田观光、花艺体验、科普研学等“花卉+市场+文旅”融合模式,积极融入大武夷文化旅游圈,提升“延平百合”品牌知名度与市场辐射力。

  三是强化资源整合。指导做好延平百合的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延平百合生产销售单位积极参加省内外各类花事活动和招商推介活动,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优质资源加速集聚。同时,鼓励和支持延平区发挥百合产区优势,遵循市场化原则,积极联合清流、宁德等鲜切花产区,由本地百合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搭建闽北鲜切花产业联盟,推动鲜切花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完善配套服务。指导延平区探索建设区域性花卉产业信息平台,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提供花卉交易、数据分析、市场预测指导等服务。鼓励支持花企花农积极参加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省级财政给予30%的保费补贴,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不低于10%保费补贴。鼓励发挥科技特派员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百合种植技术培训,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是创新联农机制。引导支持在交易市场建设中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市场+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以龙头带动、订单采购、联营合作、产旅融合等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建立长期稳定发展模式。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周  婷(省林木种苗总站)

  联系电话:0591-88608018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