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44
  • 文号: 闽林函〔2026〕8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5-12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72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72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7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世行办 时间: 2026-05-18 08:47

魏文柳、钟亮生、罗绛君、钟可祥等代表: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长汀水土流失全域治理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县域样板的建议》(第15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林业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营造林措施在水土流失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长汀水土流失区和汀江源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马尾松林阔叶化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作,强化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历经30多年接续奋斗,长汀森林覆盖率从58.4%提高到80.3%,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09.3万亩,实现了从浊水荒山到绿水青山的巨大变化。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实践,不仅入选联合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更为我国生态脆弱区的治理提供了“长汀经验”。

  我局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持续加大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技术上予以倾斜,助力长汀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县域样板。

  一、加强政策支持。我局已将长汀县列为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在省级财政林业资金安排上给予10%的倾斜,支持长汀县开展森林“四库”联动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指导长汀县申报实施全国“双重”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全球环境基金赠款“UNDP-GEF中国典型水土流失区退化天然林用地修复与管理项目”、森林修复等项目,支持长汀县结合项目实施,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推进林分修复,加强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封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进一步增强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

  二、加强资金倾斜。我局大力支持长汀争取中央投资相关项目资金,“十四五”以来,仅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已安排长汀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达1.36亿元。同时,我局在省级财政林下经济、竹产业、花卉产业等林业经济发展以及国土绿化、林业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安排上也对长汀给予倾斜,2025年共安排长汀县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10631万元(其中国土绿化2436万元、林业经济发展396万元),2026年已安排长汀县7198万元(其中国土绿化547万元、林业经济发展263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指导长汀县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三、加强技术指导。我局已建立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挂钩联系机制,并安排一级调研员挂钩联系长汀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下一步,拟于今年6月在长汀县举办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指导长汀县科学高效推进相关项目实施,总结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及UNDP-GEF中国典型水土流失区退化天然林用地修复与管理项目实施经验,助力“长汀经验”走向世界。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黄光灿(世行办)

  联系电话:0591-88608117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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