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43
- 文号: 闽林函〔2026〕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5-12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9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9号建议的答复
杜锦祥代表:
《关于培养资质企业主导松木产业规范赋能提质增效的建议》(第1689号)由我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森林资源丰富,根据林草湿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森林覆盖率65.85%、居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8.96亿立方米,马尾松是我省主要的树种,发展松木产业资源禀赋突出。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二促一带三”发展思路,以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为重点,大力发展木材加工、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业产业,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省松木产业链已初具规模,福建杜氏木业有限公司等松木加工企业和南平青松化工、龙岩旭松新材料等林产化工企业被列入2024—2026年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2025)》将南平市建阳区、邵武市、顺昌县等地的木材加工、竹制品制造产业链纳入县域重点产业链予以支持。在科技赋能上,先后组织实施“木竹无醛人造板智能与绿色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林业生产机械装备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等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有效提升松木制品加工自动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我省松木资源丰富和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推动我省松木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松木产业发展。
一是严格审批准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取消“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经营木材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有关要求,规范审批流程,从严把控准入条件,明确企业具有符合疫木加工板材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符合疫木除害处理要求的加工工艺流程、健全的管理措施及规章制度、厂区选址符合规范要求方可申报。
二是实施闭环管理。构建“疫木收购—运输—处理—出厂”闭环监管机制。通过视频监控、台账核查等方式,强化流向管理,强化对产品的检验检疫,确保产品除害处理合格,通过加施除害处理标识,实现合格产品可识别、可追溯。
三是强化产研协同。依托省林科院、福建林产工业科技创新联盟等,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合作,重点攻关LVL、改性松木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全力推动松木产业从初级加工向高端制造转型升级。
四是强化政策赋能。持续加强品牌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国消费名品”“福建名牌农产品”等,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产业集聚地工信部门组织竹木制品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和市场开拓活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奖励。支持林产加工贷款纳入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库,按规定享受技改融资贴息等政策。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李海滨(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63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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