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时间: 2018-01-12 17:4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福建省林业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数统计所得。本报告中所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 www.fjforestry.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林业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8608090,电子信箱:lytxxgk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厅认真落实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任务分解表》有关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我厅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我厅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同意调整省林业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79号)精神,公布权力事项174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其他行政权力35项(含公布公共服务事项20项)。2017年,开展了权责清单融合工作,经省审改办审定,权责清单拟调整为284项,待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公布。

  认真梳理29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即办事项7项和非即办事项22项,并在厅行政服务中心、福建省林业厅外网以及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对即办件实行延时服务,做到当日办结,非即办件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组织编印了《厅机关公文处理简明指南》,要求每份公文都标注公开属性,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要求原则上都要主动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7年我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1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均按要求将办理答复情况在网上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审签。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加强了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对没有同步附解读文稿的政策文件予以退回起草处室。政策解读文稿均在政策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在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建立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部门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报送林业新闻素材,扩大传播范围。针对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和 “福建林业”微信、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如: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等连续刊发多篇报道;在福建卫视新闻播出福建林改十五年专题片;在“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推出《深化林改六条措施你要的干货全在这》等信息;厅门户网站及时刊发《福建出台深化林改6条 带动林农致富》等政策解读信息。

  据统计,2017年我厅总共出台政策性文件16件(含代省政府起草的文件),其中省政府出台3件、厅出台13件,均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读,并公布在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相应栏目下。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始终把它作为展示我省林业形象的窗口,宣传林业方针政策的重要途径,为民众提供网上行政服务的平台,联系群众、与民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纽带。今年组织进行了网站改版,进一步优化网站的内容及表现形式,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网上办事水平、增强互动交流功能,加强了网站内容保障力度。截至12月,网站共更新11278 条信息,共处理厅长信箱来信129 件(其中信访件11件,投诉件4 件,业务咨询114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回复。同时,做好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征集工作,全年共组织在线访谈12期,开展网上调查3次,开展意见征集2次。

  厅官方微信“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一期,每期3-4条,进一步加强了我省林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宣传,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林业知识普及。2017年累计推送196期共计783篇,总阅读量50多万次,粉丝数近7000人。社会反映良好,影响力逐渐扩大,成为我厅对外公开的重要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我厅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16〕42号)文件精神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于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送交省档案馆和图书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送交。

  (四)完善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福建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和《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厅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建立厅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度。

  印发并及时修订《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厅主动公开范围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福建省林业厅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各项制度。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厅制作的政府信息总数为903条,其中:主动公开371条,占41%;依申请公开396条,占44%;不予公开136条,占15%。我厅通过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条数为37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28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占3%;业务文件类信息149条,占40%;林业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占4%;林业统计信息3条,占1%;资金信息10条,占2%;人事信息87条,占23%;林业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占1%;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占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工作、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各类批复等88条,占24%。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我厅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及“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建林业”定期推送信息;并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向市民提供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数量

  我厅在网站首页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2017年底,我厅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6件,其中: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3件、部门政策文件解读13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24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络提交申请9件,占38%;信函提交申请8件,占33%;当面提交申请7件,占29%。历年累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为139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厅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1件,占46%;“部分公开”的4件,占17%;“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8件,占33%;“其他复数”的1件,占4%。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至今省林业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省林业厅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历年累计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件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度还待进一步提高,网上政策解读形式单调。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各类信息工作平台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系统的公开。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71 282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71 282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24 13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 17
2.网上申请数 9 7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8 4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4 13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5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1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0
4.其他类型答复 9 55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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