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时间: 2016-01-13 16:4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福建省林业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数统计所得。本报告中所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www.fjforestry.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林业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8608090,电子信箱:lytxxgkb@163.com)。

  一、概

  2015年,福建省林业厅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的文件精神,编制了《福建省林业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行政权力的规范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突破口,推进权力行使、过程、结果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推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

  (一)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数字办的部署,一是完成福建省林政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系统对接工作,成功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珍贵树木(含名木古树)采伐审批”、“国有林场林木采伐审批”3个事项办理结果推送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二是完成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门户网站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更新工作,我厅现保留的权力清单共有147项,公共服务事项共有32项,已全部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事项。目前可在线申办有3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项,公共服务事项18项;三是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保障工作,截止到12月30日,我厅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共收件3674件,已办结审批件和公共服务事项3408件。

  (二)加大政策解读的公开力度

  规范我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一级栏目,下设“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3个二级子栏目。编制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解读责任进行分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明确规定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解读文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送签,并在政策文件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到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制定了《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全过程,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的现象,又避免产生因公开不当而造成失泄密的情况。全力抓好流程审查,将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各处室领导及办公室公文审核工作流程中,要求其在对公文内容及公文形式进行审查的同时,对文件所标密级、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设置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公室、审议办公室、评议办公室。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审议办公室负责对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议;评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开展落实。我厅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细则,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厅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约为935条,其中:主动公开293条,占31.34%;依申请公开378条,占40.43%;不予公开264条,占28.23%。

  我厅通过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条数为29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21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5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占3%;业务文件类信息、林业规划计划类信息132条,占45%;林业统计信息、资金信息5条,占2%;人事信息35条,占12%;林业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1%;林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占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工作、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各类批复等102条,占34%。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我厅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及“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并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向市民提供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厅在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一级栏目,2015年共发布了政策解读文件8件,包括: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3件,部门政策文件解读5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33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4件,占12%;网上提交申请24件,占73%;信函申请5件,占15%。历年累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为9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厅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已答复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12件,占36%;“部分公开”的3件,占9%;“不予公开”的1件,占3%;“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7件,占52%。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涉及生态林地位置、面积、分布图等信息,因该数据所携带的地理信息等相关资料属于国家秘密范围,因此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至今省林业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省林业厅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历年累计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件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明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甄别、梳理、审查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93

218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93

218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33

9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

6

2.网上申请数

24

57

3.信函申请数

5

3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3

9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2

2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9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20

4.其他类型答复

17

4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1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1

行政举报、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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