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时间: 2014-01-21 09:4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福建省林业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数统计所得。本报告中所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www.fjforestry.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8608090,电子信箱:lytxxgkb@163.com)。
    一、概 述
    2013年,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公民权利的保障、行政权力的规范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突破口,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权力行使、过程、结果公开,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扎实推进林业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积极开展网上民意征集与调查,及时回应网民诉求。2013年收到并回复“厅长信箱”投诉、咨询等信息共计919条;着力抓好林业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建设,2013年围绕林农们关心关注的林业热点问题,安排相关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开展在线访谈15期。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等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全过程,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的现象,又避免产生因公开不当而造成失泄密的情况。一是全力抓好撰文审查,要求文件起草人员起草文件时,必须对所办公文是否涉密、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二是全力抓好流程审查,将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各处室领导及办公室公文审核工作流程中,要求其在对公文内容及公文形式进行审查的同时,对文件所标密级、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013年,我厅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渠道,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做好政府信息整合发布。同时,为适应移动技术发展,我厅开通手机门户网站并开发了手机客户端,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利用手机浏览我厅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了公众的查询渠道。继续畅通机关公告栏、“两馆”等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认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工作,所有电子及纸质文档均及时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学习,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组织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的学习,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作为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厅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约为1005条,其中:主动公开235条,占24%;依申请公开425条,占42%;不予公开345条,占34%。通过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条数为23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18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3年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部门概况信息4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4%;业务文件类信息108条,占45%;林业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3%;资金信息3,占1%;人事信息45条,占19%;林业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占1%;林业安全生产类信息4条,占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工作、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各类批复等55条,占23%。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我厅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建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及“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并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向市民提供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3年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16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1件,占6%;网上提交申请14件,占88%;信函申请1件,占6%。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厅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已答复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5件,占31%;“其他答复数”为11件,占69%;“不予公开”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至今省林业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省林业厅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厅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不足,内部审核协调把关机制还不尽完善,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今后将进一步改进,继续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甄别、梳理、审查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七、附表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