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600-2019-00077
  • 文号: 闽林函〔2019〕7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19-04-19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福建省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转移支付2018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报送福建省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转移支付2018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福建省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转移支付2018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函
来源:计财处 时间: 2019-04-19 17:28
国家林草局计财司、财政部金融司

   根据财政部开展2018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对2018年度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现报送贵司审核。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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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

专项转移支付2018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2018年度开展基本情况

  2018年,我省实施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雨灾、风灾、水灾、滑坡、泥石流、冰雹、冻灾、雪灾、雨凇、旱灾。每亩保费1.5元,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财政补贴90%(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5%),林权所有者承担10%。对投保面积1万亩以上商品林,财政补贴60%(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林权所有者承担40%;对投保面积1万亩以下(含1万亩)的商品林,财政补贴75%(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15%),林权所有者承担25%

  2018年,我省调整省级集中确定承保机构方式,改由各设区市为单位,由设区市林业局会同财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综合考虑风险保障水平、服务网点覆盖面以及市场信誉、履约能力、理赔服务等因素,从具有在我省开展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中,确定本地区森林综合保险承保机构,承保公司一定三年。最终中标结果在每亩保费不变的前提下,每亩保险金额为770元至1080元,较2017年的680/亩有较大幅度提高,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风险保障水平。

  2018年全省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10707.06万亩、参保率89.23%,继续保持高覆盖率,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226.44万亩、商品林6480.62万亩。保险公司已决赔款9269万元,为受灾户恢复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3月,省林业局按照生态公益林全部参保、商品林以前三年平均参保面积测算,申请预拨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10175万元,由省财政厅预拨各设区市,其中:中央财政5885万元、省级财政4290万元。201812月,预拨2019年保费补贴100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839万元、省级财政4237万元。当年省级以上财政补贴资金不足的可先从省财政预拨的下一年度补贴资金中调剂使用。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省级以上财政累计需承担保费补贴1065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084.01万元、省级财政4569.03万元。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林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林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明确规定保费补贴资金据实结算,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预拨给市县,市县财政部门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将各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承保的保险经办机构,按时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结算和第二年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和测算编制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设置4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全部完成预期指标值。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中央财政补贴比例,对公益林补贴50%、商品林补贴30%。“指标2”省级财政补贴比例,对公益林补贴25%、商品林补贴30%,我省按照年度指标值全部落实。

  2)质量指标。“指标3”绝对免赔额为0,实际执行中,承保机构没有设置绝对免赔额。“指标4”每亩保险金额不低于上年的680/亩,各设区市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每亩保险金额为770-1080元,均有较大幅度提高。“指标5”保险保障水平不低于60%因每亩保险金额有较大幅度提高,保险保障平均水平达到80%

  2.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标6”风险保障总额不低于上年的711亿元,因每亩保险金额有较大幅度提高,累计提供风险保障995.81亿元。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标7”参保农户满意度大于或等于75%,全年达到预期指标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落实保费补贴政策,指导基层林业部门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宣传、展业和查勘定损工作。二是协调保险公司加强服务、及时足额理赔,为林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风险保障。三是深入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后森林综合保险实施情况,更好地推进工作。同时,拟将本次绩效评价自评情况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2018年度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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