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126-0260-2013-00106 | 文号 | 闽林〔2013〕10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厅 | 生成日期 | 2013-05-20 |
有效性 | 失效 | ||
标题 |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除害处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传播,通知各地加强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除害处理工作 |
索 引 号 | FJ00126-0260-2013-00106 | ||
文号 | 闽林〔2013〕10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厅 | ||
生成日期 | 2013-05-20 | ||
有效性 | 失效 | ||
标题 |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除害处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传播,通知各地加强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除害处理工作 |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传播,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政〔2012〕2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除害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松墨天牛的严重危害性。松墨天牛(也称松褐天牛 Monochamus alternatus Hope)是国家林业局公告的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也是松材线虫病的传播媒介。近年来,一些地方松墨天牛虫口密度大、发生危害重,造成较大数量的松树死亡,甚至从诱捕到的松墨天牛体上检测到松材线虫,不仅威胁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而且也增加了传播松材线虫病的风险。因此,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超前措施,把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除害处理工作纳入当地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统筹预防和除治,防止灾害扩散蔓延。
二、严格控制松木运输。根据闽政办〔2012〕215号文件规定,所有未确诊原因的松枯死木采伐后,必须实行定点限期除害处理,松枯死木尽量不下山,就地就近除害处理。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县(市、区)采伐的松木需利用的,应在松木两头断面喷上红色油漆,并在松墨天牛非羽化期全部运离山场。运输松木时,要捆紧避免丢失,当地林业部门必须指定专人随车押运。除运到定点厂进行除害处理外,禁止在松墨天牛羽化期(4月至10月)运输松木或把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运出本县(市、区)。
三、全面实行定点除害。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七条规定,危险性有害生物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的,应当责令改变用途、控制使用或者就地销毁。因此,需利用的活松木必须全部运至省林业厅批准的定点加工厂进行旋切、切片处理,或国家林业局批准的松板材定点热处理厂进行除害处理。对本县(市、区)内尚无定点除害处理企业的,可参照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安全利用企业报批程序申请。定点除害处理企业要按相关要求建立松木进出仓台帐,在天牛羽化前完成加工任务,并及时、彻底销毁剩余物。
四、强化采伐山场处理。各地要监督防治专业队或采伐承包者落实采伐山场的除害处理。一方面,要把松木伐桩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特别是松枯死树伐桩要全部去皮后喷洒专用药物,再加套厚度0.8毫米的塑料农膜袋,并在四周覆土压实;另一方面,松枯死木、采伐后不利用的松木和1厘米以上的枝桠,必须及时就地烧毁或装袋熏蒸除害,禁止运离山场或当薪炭材使用。
五、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全面加强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运输、定点除害处理和采伐剩余物清理的检查监管,严管松木加工,引导规范经营。森林公安、林业执法、林政和森防检疫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打击违规收购、加工、使用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松木的行为,特别对未经除害处理加工成方料或板材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本文件主动公开,有效期5年)
福建省林业厅
2013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