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20-2024-00035
- 文号: 闽林政复〔2024〕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4-04-07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福安市集体林调整使用2024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 内容概述: 同意福安市集体林调整使用2024年采伐限额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福安市集体林调整使用2024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时间: 2024-04-09 17:27
宁德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转报福安市林业局调整使用2024年度采伐限额的请示》(宁林政〔2024〕4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编限单位福安市集体林因森林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3年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350.3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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