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20-2023-00134
- 文号: 闽林政复〔2023〕3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09-2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编限单位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编限单位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编限单位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时间: 2023-09-28 17:28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上报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整使用采伐限额的请示》(明林政资〔2023〕18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编限单位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因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3年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1600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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