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126-0330-2020-00189 | 文号 | 闽林综〔2020〕50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
标题 |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调整省级林业权责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调整省级林业权责清单 |
索 引 号 | FJ00126-0330-2020-00189 | ||
文号 | 闽林综〔2020〕50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 ||
标题 |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调整省级林业权责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调整省级林业权责清单 |
各市、县(区)林业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各处室局站、直属各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成果,省林业局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省级权责事项315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130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3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其他权责事项102项。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林业局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福建省林业局权责清单
福建省林业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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