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40-2022-00075
  • 文号: 闽绿委〔2022〕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2-05-20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2-05-23 10:12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

  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我省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古树群分布众多、类型丰富、特色明显、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具有很高的生态、景观、历史、文化和科学等方面的价值。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挖掘和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大古树名木宣传和保护力度,发挥古树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助力生态省和美丽福建建设,省绿化委员会、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省林业局决定2022年在全省开展第二批20片“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现将《第二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

                                                            (福建省林业局代章)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5月20日

  

 

  第二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方案

 

  一、遴选对象

  古树群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由一个或多个树种组成、相对集中生长、形成特定生境的古树群落。分布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古树群均可推荐参评“福建最美古树群”。

  二、遴选条件

  参评“福建最美古树群”的古树群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群落规模大。集中连片面积达15亩(含)以上或其中古树株数达25株(含)以上。

  (二)林分质量高。群落中古树株数占主要乔木树种总株数达50%(含)以上,林分郁闭度达0.6(含)以上,长势良好,结构稳定,具有较强的生态功能。

  (三)森林景观美。树种丰富多样,季相变化较明显,形成多层次、多色彩、多变化的优美独特的森林生态景观,具有较高的观赏性。

  (四)保护管理严。长期受到严格保护,落实科学管护措施,群落自然生境和自然生态风貌未受破坏。

  (五)知名度高。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较高的科学价值,在本县、本市乃至全省、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遴选办法

  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百分制的办法进行遴选,其中公众投票得分权重占20%,专家评审得分占80%。

  (一)公众投票。按照有效得票多少排序计分,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99分,第三名98分,依次等差递减。

  (二)专家评审。分别对群落规模(10分)、生态价值(30分)、景观价值(30)、人文价值(15分)和科学价值(15分)等五项,按百分制进行评分(详见附件1)。

  (三)遴选结果。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得分加权平均后的分值即为该片古树群的最后得分。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位前20名的古树群即为拟定“福建最美古树群”。

  四、遴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5—6月)。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公布遴选条件、遴选办法等。

  (二)调查摸底(6月)。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辖区内“福建最美古树群”推荐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料收集、档案建立等工作。

  (三)初评推荐(6—7月)。市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初评推荐工作。初评可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也可单独采取专家评审的办法。初评后,将得分排在前5名的古树群于7月15日前推荐上报省绿化办(邮箱:fjlhb8688@163.com)。需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1.古树群调查及评分表(附件1);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3.能有效展示每片古树群全貌、局部、内部以及周围环境的、4兆以上的彩色数码照片(应结合航拍)6~10张;4.每片古树群景观、生态、历史、文化、科学等方面的详细文字介绍,篇幅不限。

  (四)公众投票(8月)。省绿化办对各地初评推荐的古树群进行审核,在“福建林业”微信平台公布审核通过的古树群,发动公众参与投票遴选活动。

  (五)现场复核(8—9月)。对照遴选条件和评分标准,省绿化办对审核通过的古树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复核。

  (六)终评公布(9—10月)。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评出拟定“福建最美古树群”,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省绿化委员会、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省林业局发文公布遴选结果,并在省林业局官网、“福建林业”微信平台发布。

  (七)成果宣传(10月—次年)。委托第三方策划、采编并制作第二批“福建最美古树群”宣传品,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展示“福建最美古树群”,弘扬古树名木文化。

  (八)保护补助(次年)。对评出的每片“福建最美古树群”补助一定的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古树群的立碑保护、复壮、日常管护等开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绿化委员会副主任、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省林业局局长担任组长,省林业局分管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绿化办、省林业局办公室(宣传办)、计财处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省绿化办负责遴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宣传办)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和公众网络投票组织等工作,局计财处负责协调安排补助资金等工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提供现场复核、材料汇总等方面的人员和技术支持。各地要加强对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好中选优”,顺利推出本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古树群。

  (二)广泛宣传发动。“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的主题为:寻找最美古树群,守护绿色活文物。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发动农业农村部门、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寻找最美古树群、人人参与;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保护利用古树名木。各地要以“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科学保护和利用古树名木资源,挖掘提炼古树名木景观、生态、人文等方面价值,建设古树名木公园和保护小区,让古树名木保护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附件:1.福建最美古树群调查及评分表

        2.福建最美古树群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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