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10-2026-00087
- 文号: 闽林文〔2026〕9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9-18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7年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2027年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各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财政金融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
根据林业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科技推广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各设区市(含平潭)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要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福建农林大学西芹教学林场和福建农林大学莘口教学林场申报的项目由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负责汇总推荐;其他省属国有林场申报的项目经所在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汇总推荐。
相关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按附后的申报指南执行。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到期未通过验收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将不受理项目所在单位、有关高校所在学院及项目所在县(市、区)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成果将暂缓推广转化。申报材料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各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应从严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上报省林业局、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相关附件请到福建省智慧林业管理平台中林业科技系统(https://fjzhly.e-govt.cn:18081/)管理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林业局科学技术处 黄明玉、范 颍,0591-87807234
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廖鹏辉,0591-88608068
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游晓勇,0591-87879471
省财政厅资源环境处 陈天敏,0591-87097992
附件:1.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汇总表
4.2027年省级林业科技自筹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林业科技研究
省级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牵引,聚焦林木良种选育、精准营林培育提升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1.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支持“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建设林木良种选育、资源培育、造林绿化、低产低效林分改造,提升林业固碳能力等方面。
2.林业发展:支持适应福建丘陵山地的小型户外营林、采运机械,无人机等智能设备在林业低空经济拓展应用,食用林产品(含林业特色中药材)、森林康养等方面。
3.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修复、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育与监测、沿海防护林保护修复等方面。
4.实施乡村振兴:支持“三多”联动改革、海纳集成研究、乡村振兴、菌草发展、闽台林业科技合作、林业文化、林业自然与社会学科跨界融合等方面。
(二)林业科技攻关
推进“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重点支持“森林四库”联动建设中松材线虫病防控创新研究、拓展林业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赋能高质量发展研究、互花米草除治区生态系统巩固提升创新研究等我省林业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产业发展关键的研究内容。
(三)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
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支持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相关工作,包括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用技术创新研发、集成和推广,相关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咨询、交流以及数据平台运行管理等。
二、支持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为具备林业科技研究能力的有关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林业科技研究和攻关项目
1.项目负责人条件: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科技研究或攻关项目,所承担省级林业科技研究或攻关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研发能力,能合理、有效地组织相关的人员、资金和物资,协调开展项目研究;在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不超过退休年龄;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鼓励青年科研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联合申报科技研究项目,可在同一项目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支持国有林场科技人员申报省级林业科研项目。
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还应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团队条件: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研究团队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能够满足项目研究的基本要求;项目研究应符合上述所列支持方向,技术路线合理,研究方案可行,具有创新性;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项目研究基础较好。科技攻关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合作单位应签订协议。
(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
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补助的申报单位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承担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任务的省级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四、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推荐的科技研究项目数分别不超过4项(含省属国有林场),科技攻关项目数分别不超过1项(含省属国有林场);鉴于“一院一校”是我省林业科技重要力量,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申报科研项目数分别不超过7个;存在超限额申报的地区或单位(除福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外),原则上不予受理该地区或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2024年度以来荣获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成果(林业类)的第一完成人、省级以上林业科技创新团队,可单列提名申报1项科技研究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
(一)林业科技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
1.资金请示文件,由县(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设区市,设区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通知规定时限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属有关院校的项目直接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2.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认真填写《福建省林业科技研究/攻关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合作协议原件。
3.项目申报时应填写《林业科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承诺书》,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时还应提供《“揭榜挂帅”试点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
4.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省属有关院校,需申报自筹项目的,应于2026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申报。
(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由相关单位将补助资金请示文件及平台申请书(含预算明细)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六、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局科技处,黄明玉、范颍:0591-87807234,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版材料(含资金请示文件PDF盖章版本、申请书Word版本、相关附件)发送至:fjslytkjc@163.com。
附件2
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聚焦林木良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竹木加工等绿色富民产业,加大信息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生态化等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为“两山”转换、“三多”改革、“四库”联动试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支持速生用材林与主要珍贵用材林定向培育、优良林木种苗繁育与园林花卉培育、特色经济林精准栽培、优良生态树种繁育、森林生态修复与功能提升、林下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退化湿地修复、林业灾害防控、林特资源精准加工、木(竹)资源高值化利用与绿色发展、智慧林业与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
二、支持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为具备林业科技推广与示范能力的有关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所应用的成果权属清晰、无异议,并写明成果来源、技术水平、成果适用范围等。
2.申报单位条件: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并落实好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规模等。
3.项目负责人条件: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熟悉林业相关领域,具备中级职称(含)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推广工作能力;正在承担实施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担任其他省级财政推广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不超过退休年龄;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
4.项目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省林科院推荐的项目数分别不超过5个,其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和省林业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数分别不超过2个,存在超限额申报的地区或单位,原则上不受理该地区或该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鉴于“一院一校”是我省林业科技重要力量,除省林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外,承担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在建数量达2个(含)以上的单位,暂缓申报。
5.鼓励科研机构、高校、推广机构与基层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科技推广项目;优先支持推广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较好的地区或单位申报项目;优先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支持国有林场申报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
1.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基础条件、管理能力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具体审核意见,确保具备成果转移转化条件和能力。
2.资金请示文件,由县(市、区)林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设区市,设区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通知规定时限前行文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的项目直接上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3.申报材料为《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并附有成果技术或良种等证书、成果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原件、用地证明等有关材料。
五、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廖鹏辉:0591-88608068,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版材料(含相关附件)发送至:kjtg2002@163.com。
附件3
2027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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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投资 (万元) |
支持类别 (科技研究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平台项目、科技推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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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 年月 |
联系 电话 |
职称 |
学历 |
总投资 |
其中:申请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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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7年省级林业科技自筹项目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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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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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 年月 |
联系 电话 |
职称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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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