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10-2023-00146
- 文号: 闽林办函〔2023〕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10-30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阳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意见的函
- 内容概述: 关于建阳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意见的函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阳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意见的函
来源:世行办
时间: 2023-10-31 10:27
南平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论证建阳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南林综〔2023〕40号)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工规〔2023〕2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9月27日组织专家对《建阳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该项目建设范围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要求,技术路线和措施可行。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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