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310-2022-00043
  • 文号: 闽林文〔2022〕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2-04-24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2-04-26 10:17

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有关处室局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推动造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我局制定了《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4月24日

 

 

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四个着力”(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要求,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打造多彩之林、妩媚之林、生态之林、健康之林、原真之林、宜居之林,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为发力点和落脚点,推动造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丰富森林结构层次,增强固碳中和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厚植我省生态优势,让美丽福建底色更绿更亮,让广大群众生活更好更美,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尊重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遵循森林群落自然演替规律,兼顾群众利益,从实际出发,科学绿化,先急后缓,稳妥推进。

  (二)坚持适地适树,突出特色。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在现有绿化成果上进行优化美化,在现有林相基础上进行科学提升,合理配置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注重恢复和保护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根据立地、水肥条件,结合区域主导功能、生态区位及森林类型,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造林更新、修复补植、修枝塑形、抚育间伐等综合技术措施,分类施策,科学改善提升林相。

  三、目标任务

  至2025年,实施重点区域林相改善30万亩,其中城乡一重山生态景观林10万亩、绿色通道生态景观林10万亩、江河流域生态景观林5万亩、沿海防护林5万亩;建成森林步道1500公里,步道沿途森林覆盖率达78.94%;建设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1000个。

  (一)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至2025年,通过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推动造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全省混交林比例从2020年的54.99%提高到56%,树种结构更加合理,针叶纯林占比持续下降,松材线虫病快速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生态系统更加健康稳定。

  (二)提升森林景观多样性。至2025年,建设区现有针叶纯林、阔叶纯林逐步向复层混交林乃至复层异龄混交林发展,林相多树种、多色彩,树木冠线动感增强,森林景观呈现季相变化,森林景观多样性更加丰富。

  (三)提升森林服务功能性。至2025年,全省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4.8亿吨、较2020年增加0.29亿吨,生态旅游产值达到1500亿元、较2020年增加656亿元,生态旅游接待人次达到2亿人次,服务“双碳”目标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的作用更加明显。

  四、建设内容

  (一)城乡一重山林相改善。以全省市、县(区)、乡(镇)中心城区一重山一面坡的林相改善为重点,结合森林城镇创建、城郊型森林公园建设、郊野森林步道建设、树种结构调整和有害生物除治,以构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以提升人居绿色福利空间为核心,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打造“色彩多样、季相变化”的多彩之林。至2025年,建设城乡一重山生态景观林10万亩。

  (二)绿色通道林相改善。以沈海、福宁、福泉、福银、泉厦、漳龙等高速公路和鹰厦、漳龙、赣龙、横南等快速铁路通道,以及国道省道两侧山体的林相改善为重点,突出服务区、收费站、车站、互通立交等主要节点的森林景观提升,在1公里可视范围的林地内,选择花(叶)色鲜艳、生长快、生态功能好的树种,塑造连片大色块、多色调、富有区域特色的不同林相,打造“碧带飘逸揽八闽毓秀”的妩媚之林。至2025年,建设绿色通道生态景观林10万亩。

  (三)江河流域林相改善。以闽江、九龙江、汀江、敖江、晋江、龙江、木兰溪、交溪等“六江两溪”以及主要支流两侧山体的林相改善为重点,结合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优先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搭配合理比例景观树种,采用混交或块状混交的方式,呈现“山水相映、层林尽染”的水美林相,打造“林茂、山青、水绿”的生态之林。至2025年,建设江河流域生态景观林5万亩。

  (四)沿海防护林林相改善。南至诏安北到福鼎的海岸带,以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红树林保护修复为重点,对因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受损的基干林带进行清理、补植和补造,对年龄老化、长势下降、郁闭度低的稀疏、老化基干林带逐步实施更新改造;同时持续推进纵深防护林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努力构筑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生态屏障,打造沿海“绿色长城”的健康之林。至2025年,提升建设沿海防护林5万亩。

  (五)森林步道建设提升。以国家、省级森林步道建设提升为重点,立足独特的山川地貌、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越的森林资源,在保护自然原真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古道、山间小路及废弃道路等现有道路,建设让民众通向大自然的健康休闲步道,将邻近古村落、著名历史遗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串连起来,适当对周边环境实施绿化美化彩化,打造“绿意盎然、充满野趣”的原真之林。至2025年,建成森林步道1500公里,步道沿途森林覆盖率达到78.94%。

  (六)城乡绿化一体化品质提升。让森林进城、入村,以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载体,因地制宜开展生态风景林、微小休憩公园建设,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种植观赏价值高、经济效益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景观树、珍贵树、乡土树以及果树等,构建“林和城相依、林和人相融”的城乡高品质绿色舒适森林环境,打造“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的宜居之林。至2025年,建设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1000个。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林长制,将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建设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之一,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整合各级资源力量,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生态保护发展机制。

  (二)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规模经营机制,大力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林权交易流转,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科学造林绿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林相改善行动。

  (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财政、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基础上,各地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将林相改造相关项目纳入本级预算。同时,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林木采伐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种业创新,大力选育良种林木,推广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山地景观树种,推广先进实用栽培技术、造林模式和林业机械,为林相改善提供科技保障和技术支持。

  附件: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分年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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