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700-2025-00002
- 文号: 闽林文〔202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1-16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涉及鼓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 内容概述: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核<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涉及鼓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请示》收悉。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涉及鼓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已经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审核,并经福州市林业局审查同意。经研究,我局核准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涉及鼓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推荐方案选址。
二、你公司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随意堆放建设材料及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同时,要加强防护措施和优化施工工艺,尽量避免施工对文物、水体等的影响。
三、福州市林业局和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安全管理。项目结束后,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边坡等的修复治理以及场地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维护景区环境风貌。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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